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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

    日期:2016-07-15     作者: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6年7月7日下午,上海律协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律协第一会议室召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吸引到近70名律师参加本次研讨。
      本次研讨会是上海律协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重组新规下资本市场趋势与法律实务操作研讨会”系列活动之一,主要围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背景、具体条款、市场影响及操作实务等展开讨论。研讨会邀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赵晓红律师、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邵春阳律师以及来自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等沪上部分律师事务所代表作专题发言。上海律协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钱大治律师、副主任温从军律师共同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围绕证监会从严监管的趋势,指出征求意见稿中延长新进股东持股锁定期,修改了“首次累计原则”,增加“购买资产规模的判断指标”等内容,并就完善控制权变更认定标准、证监会对于并购重组的自由裁量权增大等具体问题展开讨论。与会律师也表示,日益趋严的监管规则可能会对部分借壳项目产生影响,但借壳的审查标准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而是反映出对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合理保护;并指出中介机构面对的责任变大,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进一步做好尽职调查,降低风险,同时话语权也应增加。证监会的规则调整大多基于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因此此次征求意见稿只是试水,需等待后续完整文件出台。同时目前政策对跨境并购会造成一定障碍,希望能进一步完善跨境并购政策。
      最后,金杜律师事务所赵晓红律师与君合律师事务所邵春阳律师分别对此前的讨论内容发表了意见。赵律师对10号文规定的跨境换股的落实提出了期待,对比国际市场分析了我国政府、企业、股民和律师的特点,并提出律师应当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保护好自身,为国家分忧解难。邵律师认同当前壳资源市场存在乱象,中国证券市场应当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回归理性,进一步完善监管,构建诚信社会,给市场以合理的空间。
      本次活动的具体研讨内容将以综述形式在近日发布,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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