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   时间: 2018-03-29    作者:无

2017年,市律协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委)全体委员根据工作计划,发挥自身资源优势,齐心协力、各司其职,组织了一系列针对特邀会员的活动,增进了特邀会员之间、特邀会员和律师会员之间以及特邀会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之间的了解,促进了各类律师群体的交流和融合,推进了上海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现将特邀委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托市律协数据平台,完成特邀会员2017年登记注册工作

20175月,市律协开展了特邀会员新一年的登记注册工作。参照执业律师的福利,为所有特邀个人会员统一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截至12月底,加入特邀会员的公司团体会员13家,公司律师99人,外资所团体会员10家,外资所驻沪代表处会员16人,公职律师87人。

特邀团体会员的数量和特邀个人会员的人数基本与去年持平。值得一提的,公司会员今年新增了中国银行,华谊集团也在筹备加入事宜,外资所驻沪代表处会员新增了日本森滨田松本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这是特邀委积极宣传上海律协特邀会员制度,丰富特邀会员活动,完善特邀会员服务的有力见证。

二、组织开展系列交流活动,推进上海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当前形势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特邀委积极适应时代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力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交流活动,促进各类法律工作者的交流融合。

(一)借助法律顾问沙龙,搭建法律工作者的交流平台

2017324日,市律协特邀委主办的第六期“总法律顾问沙龙”在上海地产集团大厦会议室举行。活动由特邀委委员徐培龙和谢向阳主持,特邀委主任徐珊珊致欢迎词,包括副主任裘索、委员何乃刚、张大年、山根基宏、项勇在内的来自企业的总法律顾问、行业观察者、律师代表等多位法律人参加会议,围绕“客户利益与职业道德”的主题,各抒己见,畅聊感悟。

与会者就客户利益与律师利益的关系、律师对企业客户的充分了解、律师收费价格体系、公司法务服务如何把握好“度”、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律师、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二)联合业务研究委员会,开展优质专业的业务研讨交流

20171013日,特邀委联合市律协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办的“新形势下国资国企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上海地产大厦会议室举行。来自特邀委与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二十名律师与法务人员参与了本次研讨会。特邀委主任徐珊珊、副主任方健、委员何乃刚、赵瑜、项勇、陈志刚等参加了本次主题研讨会。

参会人员围绕国资国企改革深化、员工持股、外资并购、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国企诉讼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在阐述与对答之间展开思维博弈和观点交流,精彩纷呈。

(三)携手欧美同学会,组团拜会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2017825日下午,特邀委和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组团拜会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并举行了交流讲座。特邀委主任徐珊珊,副主任裘索,上海市欧美同学会法律分会副会长麻国安、李牧,理事陆志安及多位学者、律师、企业代表出席交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凌崧、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巍等主持接待了代表团。

在听取了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情况及法院在案件审判、司改举措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后,与会人员围绕上海知识产权互联网法院的构想、司法改革的成效、共享经济和众包物流行业下的监管和风险控制等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代表团成员对参加接待的法官提出了很多关于知产法院的问题,比如未来是否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法官如何理解目前出现的各种新型商业模式和交易结构等。

此次实地参观和深入交流,增进了特邀委、知产法院和欧美同学会相互间的了解,加深了特邀会员、法官和欧美留学归国人员相互间的友谊,助推了上海法律职业共同体间的交流和融合。

(四)对话欧盟商会,加强与欧洲律师以及欧洲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交流

2017830日上午,中国欧盟商会副主席兼上海分会主席、法律和竞争工作组执行主席Carlo DAndrea一行受邀到访上海市律师协会,并就“新形势下欧商对欧盟律师与中国律师服务需要的变化”为主题展开深入交流。市律协会长俞卫锋,特邀委主任徐珊珊等出席会议。特邀委副主任方健主持会议。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金立宇,特邀委委员范建年、卢意光、孔焕志等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上海电气、光明集团、华融证券等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及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的部分律师参加。

双方深入讨论了两会在今后的合作领域、合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等事项,针对中欧经贸关系新形势、反垄断法的新动态、信息开放共享等问题展开了互动和经验分享。未来,上海律协同欧盟商会将建立长期性、机制化的交流合作,在自贸经济和法律服务等方面开展更多国际合作研究,携手发展,互促共赢。

(五)走访条线机关单位,努力壮大特邀公职律师队伍

由于市司法局对公职律师的审批趋于严格以及公职律师所在单位的制度限制,公职律师作为特邀会员加入市律协的热情较前几年有所降低。为让更多的公职律师了解特邀会员制度,特邀委成立公职律师走访小组,由委员们利用自身的资源,走访条线机关单位,以进一步壮大特邀公职律师队伍。

2017118日,市律协特邀委主任徐珊珊及副主任裘索,委员赵瑜、何乃刚、卢意光、孔焕志等人应邀走进上海市工商局,专访公职律师。市工商局副局长阮力,法制处副处长汤耀红,直销处副处长吴颖,合同处肖青、法制处吴兆丰等人进行了热情接待,双方进行友好交流,增进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沟通。通过交流,特邀委了解了工商系统机构的发展和公职律师的相关情况。

特邀委利用协会的大平台优势以及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专业性和活跃性,举办的一系列含金量高、影响力大的活动,得到了参会人员的好评。特邀委以后需多举办此类交流活动,让扮演不同角色的法律工作者们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合作共赢。

三、开辟新途径和新渠道,加强特邀会员法律专业培训

如何开展针对特邀会员的培训,是特邀委每年都重点考虑的事情。无论是企业法律顾问沙龙,还是市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的小范围的研讨,都有参加人员少,普及面窄的困扰。今年特邀委另辟蹊径,为特邀会员度身定做了新的培训方式。

(一)点对点开展专职人员培训班

特邀委今年以质监系统法律工作人员为试点,联合市质监局于2017119—10日在市律协报告厅共同举办了为期两天的质监系统法律工作人员培训班。市律协特邀委主任徐珊珊、市质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朱梓明到场作开班动员。本次培训班共邀请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市律协理事张鹏峰、市律协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张玉霞、市律协特邀委委员徐培龙等4位优秀的教授和律师担任主讲人,分别围绕《民法总则》制度精义与实务展望、行政诉讼的基本技能、房地产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例解析、《公司法解释四》与股东权利保护四个当前热门的话题为培训人员带来了精彩生动地讲解。

来自市质监局政策法规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证监管处、产品质量监督处、执法总队、业务受理中心、区质监局的公职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二)参加市律协律师学院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班

特邀委与市律协律师学院经过反复的沟通与协调,为特邀会员争取了10个报名参加律师学院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班名额。特邀会员可通过特邀会员报名通道,网上报名参加。仅第四季度,市律协向特邀会员开放的专题培训班就有包括银行法律业务实训课程培训班、“事中事后”管理背景下的税法业务探讨培训班、国资国企法律业务律师实训课程培训班、医药健康律师实务培训班、公司法实训课程培训班、私募基金业务律师实务培训班等在内的十数个之多。

特邀委开辟新途径和新渠道,鼓励特邀会员积极参加市律协组织的各类专题业务培训班,有助于特邀会员拓宽工作思路,增强风险意识,提升专业素养,提高执业水平。

四、取经新疆律师和企业法务,提升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综合能力

为加强互访增进交流,更好地学习兄弟省市律师协会对两公管理以及律师服务“一带一路”的先进经验,市律协特邀委由主任徐珊珊带队,副主任裘索、委员王克涛、赵瑜、项勇、谢向阳、卢意光等一行8人于2017917日至24日赴新疆调研,拜会了新疆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阿勒泰地区司法局及律师协会、克拉玛依市律师协会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特邀委代表团一行与新疆律师同行重点交流了两公律师发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完善两公律师管理机制;并就律师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方面的先进经验以及新疆大型企业在“走出去”中的风险防控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代表团此次赴疆调研,开阔了视野,创新了思路,对如何提升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能力有了新的感触和启发。

五、夯实理论基础,编写总法律顾问图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特邀委为最大范围地分享交流成果,为企业法务提供业务指引,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编写总法律顾问图书。工作小组的成员覆盖国企、民企、外企、从副总裁,到具体法务人员的业务指导。有内部律师,外部律师共同参与。市律协特邀委主任徐珊珊及副主任童丽萍、裘索、方健,委员徐培龙、龚达夫、王吉学等参与撰写。特邀委此项目是一个两年的项目,编写过程中将会组织调研,挖掘热点和普遍关注的问题。

201759日,工作小组成立并召开了启动会议,会议明确了图书的定位及受众,目标读者为公司内中低阶法务人员,并确定了章节内容,主要分为十个方面:法务部管理及职能定位指引、内部客户关系管理指引、法务知识管理指引、合同管理业务指引、内部法律意见书指引、法律尽职调查指引、诉讼管理业务指引、公司合规业务指引,公司外部律师配合指引、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201769日,工作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安排了法盟平台进行调查问卷,挖掘热点和普遍关注的问题。确定各章节牵头人,并由分课题牵头人根据调查报告组织撰写样章。

20171030日,工作小组第三次会议,确定了书籍的风格与体例,提纲最终定稿,并组织调研和开始分课题撰写。目前各章节小组正在课题撰写中,将于12月底再召集小组成员召开第四次会议,将书籍初稿确定。

六、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特邀会员的生活

(一)组织举办特邀委2017城市定向赛

201772日,上海市律师协会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2017城市定向赛火热举行。50多名分别来自中外企业的法务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职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及外资所驻沪代表处代表、顾问及行政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市律协会长俞卫锋出席开幕式,为比赛致辞,并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分成10组,以徒步的方式,寻找名人故居,追溯城市记忆。穿越6个城市地标,直线距离总和长达8公里。

跨越大半个市中心,经过层层考验,最终市律协代表队荣获冠军。市工商局代表队、上海电气集团代表队获亚军和季军。特邀委主任徐珊珊、副主任童丽萍,市律协副秘书长潘瑜,特邀委委员赵瑜,分别为冠、亚、季军颁奖。

(二)组队参加上海律师文化季暨第八届“锦天城杯”律师龙舟赛

上海律师文化季暨第八届“锦天城杯”律师龙舟赛于201792日在东方绿洲热烈开展。来自市律协各区律工委、特邀委及市律师事务服务中心的12支代表队以及市律协、各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律师家属400余人参与了此次活动。

特邀委组织19人次的特邀会员代表队参赛。经过激烈紧张的角逐,最终徐汇律工委代表队蝉联冠军,闵行律工委和黄浦律工委分获亚军和季军。特邀会员代表队获得团体优胜奖。

特邀委或牵头主办,或组织参加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特邀会员在繁重工作之余,身心得到放松,压力得到缓解;同时也提高了特邀会员之间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2018年工作计划

特邀会员律师和社会律师在服务对象和范围上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多角度地考虑问题,多方位地开展活动才能够满足各类律师的需求。特邀会员工作委会在总结了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2018年工作计划,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搭建多方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各律师群体间的经验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和完善对特邀会员的服务工作

上海律协特邀会员制度在全国属首创,全国律协、北京律协以及深圳律协对这项制度都非常感兴趣,也曾经组织代表团前来调研,希望了解特邀会员制度的设立背景和实施情况。

2018年,特邀委根据特邀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进一步细化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内容,使特邀会员能够进一步了解律协特邀委及其他各机构的活动,并能更好地融入“律师之家”。

(二)鼓励特邀会员多参与市律协举办的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

本年度,特邀委争取到律师学院每个专题培训班向特邀会员开放10个培训名额,希望特邀会员能够充分利用有利资源,多参与,多交流。同时,鼓励已经加入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委员,能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与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多发声,多宣传。

(三)研究完善公司律师的培训计划

公司律师的培训问题,每年都列入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成形。我们反复探索和思考其中的原因,一是时间安排不凑巧,与公司律师的工作时间冲突;二是培训内容安排不合理,不能吸引公司律师参加培训。

2018年,特邀委计划参照给质监系统法律工作人员举办专题培训班的形式,放弃大锅饭,推荐小锅菜,化整为零,针对各个公司的不同需求,分别安排培训。

(四)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组织各类律师群体的交流活动

2017年委员会组织了丰富的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公职律师、公司和外资所驻沪代表处律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2018年,特邀委希望各位委员继续积极参与思考如何组织各类律师群体的活动,组织什么类型的活动,提高各类特邀会员的参与度,促进各类法律服务人员的良性交流,为推进上海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助力。

(五)继续与公职律师的互动,完备特邀的队伍

2018年,特邀委公职律师工作小组,还将陆续走访有公职律师的各条线机关单位,宣传推广市律协的特邀会员制度,以吸引更多的公职律师加入特邀会员的队伍。

(六)继续编写《公司法务业务指引》

《公司法务业务指引》立项时间为两年, 2017年工作小组经过多次工作会议,制定计划,搜集资料,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2018年将在2017年工作的基础之上,分小组,分版块继续编写,争取年底完成编写并出版。以书面的业务指引形式分享研究成果,惠及更多的法律工作者。

(七)继续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2017年,特邀会员的文体活动组织安排丰富,特邀委计划在2018年继续组织活泼开放的文体活动。在严肃紧张的业务研究同时,创新活动形式,丰富特邀会员的生活。

特邀会员是律协大家庭的一份子,上海律协也正在致力于各类别律师的交流、沟通和共谋发展。特邀委也会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思维,努力为特邀会员服务,让特邀会员和执业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在交流中加强合作,在交流中取得进步,在交流中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