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纪律(惩戒)委员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 时间: 2018-03-29 作者:无
2017年,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关心下和市律师协会的领导下,以及在区县司法局、律工委的支持配合下,十届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顺利开展了本年度的委员会工作。本年度纪律委在受理投诉,查办案件,执行惩戒等工作中认真履职,坚持惩防并举,将维护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为首要目标。
一、 制度建设
(1)成立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市司法局的要求,2017年3月14日,上海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以下简称“投诉中心”)揭牌仪式在市律协举行。“投诉中心”作为纪律(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由分管会长担任投诉中心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和纪律(惩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纪律(惩戒)委员会的委员为投诉中心组成人员。投诉中心以“互联网+”形式,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体系,为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解决“两个中心”的办公场地,市律协专门另行租赁数百平方米办公场地以加强“两个中心”的建设。市律协在秘书处办公场所内专设两个中心接待室,悬挂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统一标识铜牌。设立维权和投诉专门工作电话、专用电子邮箱,在律师协会官方网站首页上设立维权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并在官方网站、微信、律协APP等媒体平台上公布专门工作电话号码、专用电子邮箱地址、官方网站网址和来信采访地址。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的办事机构为律师协会秘书处纪律部,并配备4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维权和投诉专门工作电话接听、来信接收、网上维权申请、投诉举报信息整理和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保证申请维权和投诉举报有人处理的工作机制,并延续理事、纪律委委员值班制度。
投诉中心的成立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职能作用,促进上海市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投诉查处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切实提高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在敢于“举旗”时不退缩,在敢于“亮剑”时不犹豫,既要让广大律师感受到家的温暖,又要让全社会感受到我们律师行业勇于自律,敢于监督的鲜明态度,增强上海市律师行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自净力。
(2)主任、副主任值班制度及主任会议召开“互联网+”形式建设
纪律委在今年的工作中还是沿用了去年的“1+1模式”即“纪律委值班+理事值班”方式来处理投诉纠纷事宜。为了响应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协会将作为投诉接待第一个面向群众窗口的相关规定,投诉中心采用纪律(惩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定时蹲点的值班制度,帮助投诉中心解决投诉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和相关事务。在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主任会议可以采取“互联网+”汇报和表决形式召开,以便对于一些紧急而又棘手的案件尽快做出应对方案,同时也可以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加快办案、结案速度,避免案件积累过多的情况发生。
二、 全年投诉受理情况及分析
2017年共接听来电投诉、咨询1105件,接待到会投诉411人次。其中,正式受理投诉270件。受理的投诉中,涉及利益冲突17件、违规收费38件、未尽职代理31件、违规会见40件、非委托方投诉106件、其他类31件、违反律师执业道德7件。共安排理事、纪律委委员值班33人次,值班接待当事人、被投诉律师135人次。以下将通过近三年的投诉对比表对于投诉变化情况进行具体汇报与分析。
|
2015 |
2016 |
2017 |
来电投诉、咨询 |
1056 |
982 |
1105 (2017.12.4) |
来访 |
336 |
275 |
411 |
正式受理投诉 |
264 |
259 |
270 |
利益冲突 |
16 |
11 |
17 |
违规收费 |
29 |
39 |
38 |
未尽职代理 |
28 |
19 |
31 |
违规会见 |
99 |
76 |
40 |
非委托方投诉 |
58 |
71 |
106 |
其他类投诉 |
28 |
41 |
31 |
违反执业道德 |
5 |
2 |
7 |
2017年的投诉总体工作相对于前两年总量增加比较多,这和投诉中心成立有较大的关系。投诉中心成立后,工作人员会接到各式各样的电话与来访,有些是基于一些是否投诉判断不明确,因此来电或者来访进行咨询;有些是对于投诉中心的性质误认为是提供法律咨询而来电或者来访。
从正式受理投诉的情况来看,2017年受理数量总体上与2015年、2016年是相当的,数量差别不是很大。但在违规会见和非委托方投诉方面有了明显的变化。
在2017年投诉案件中,本市各级检察院以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形式向市律协反映律师违规会见的投诉数量明显减少,这和前两年纪律委对律师的违规会见问题坚持常抓不懈的工作作风分不开的。纪律委坚持对收到的每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书反映的律师违规会见情况认真核实,针对不同的原因和情节或予以当面教育批评,或予以行业纪律处分,并且在行业内通过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示广大律师应依法、依规会见在押人员,防范相关执业风险、维护刑事诉讼秩序的正常进行。虽然违规会见情况还时有发生,但总体上已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我们将在后续的工作过程中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并结合必要的惩戒,争取进一步减少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2017年投诉案件中,对方当事人投诉类案件数量明显增加。但是,纪律委在对相关投诉进行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此类投诉的投诉人提供的材料大多只有一封投诉信,投诉主要内容包括律师在法庭上存在言语不当之处、律师对于己方当事人某些言语用词未予以约束、律师所发律师函等文件内容与事实不符等情形,而经纪律部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投诉人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之后,投诉人难以进一步提供详实证据加以证明。这些投诉虽然相当数量上并不构成有责投诉,但也有在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上面具有借鉴和警示作用。同时,在2017年的来电或者来访的咨询中,关于此类问题是否构成违反规则的咨询数量也是比较多的。此类投诉案件数量在明年的工作中还会有所体现,这也将是我们明年工作中需要重点注意和深刻思考的问题。
投诉接待工作中,接待人员严格遵守纪律委的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电话或者当面谈话的情况记录。对于具体投诉内容与律师执业行为无关的或者所反映内容无证据证明存在律师违纪行为的情况,接待人员能坚持通过细心分析、说理解答引导投诉人息访息诉或者通过其他救济途径解决纷争。同时,对一些主要涉及退还律师费的纠纷,在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前提下积极搭建平台提供双方调解,努力化解矛盾,促成双方和解。
三、 专案办理情况及分析
2017年纪律委先后决定对32起投诉进行立案调查。这32件专案主要涉及: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违规会见在押人员,律师违规收案、私自收费,未尽职代理,利益冲突,事务所违规宣传以及实习律师以律师身份出庭。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有6起涉及律师故意犯罪的案件,包括危险驾驶罪、信用卡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涉事律师均被吊销律师执照,同时被市律协取消了会员资格。纪律委对该6起案件在全行业范围内发布了处分决定书,希望能同时加强本行业的遵法、守法教育,保障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纪律委全年的立案情况分析,反映出律师、律师事务所涉及利益冲突的案件在立案总数中所占比重较大,除此之外,违规收案、私自收费和违规会见的情形属于发生较为频繁的违纪行为,该类违纪违规行为依旧是纪律委今后查处工作的重点。
本年度共32件违纪专案,已办结26件,还有6件仍在调查过程中。今年纪律委对44起违纪专案正式作出处分决定(包括上年度延续的案件),并已发送44份处分决定书。
本年度共受理听证申请16起,经纪律委常务副主任蒋信伟指派,参与听证庭的听证员人数共76人次。受理纪律复查4起,参与复查共18人次。
种类 |
训诫 |
通报批评 |
公开谴责 |
取消会员资格 |
总计 |
伪造法院传票 |
|
1 |
|
|
1 |
私自收案违规收费 |
4 |
5 |
1 |
|
10 |
利益冲突 |
2 |
3 |
|
|
5 |
违规会见 |
10 |
2 |
|
|
12 |
故意犯罪 |
|
|
|
6 |
6 |
违规宣传 |
1 |
2 |
|
|
3 |
未按照规定签署委托 |
1 |
|
|
|
1 |
违反律师执业道德 |
1 |
|
|
|
1 |
未尽职代理 |
2 |
1 |
|
|
3 |
教唆当事人制作虚假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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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1 |
采用不正当方法解决争议 |
1 |
|
|
|
1 |
总计 |
22 |
15 |
1 |
6 |
44 |
四、《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惩戒程序规则》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的修改
2017年3月2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发【2017】14号关于印发《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3月31日起开始试行修订后的新规则。各省市律师协会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2017年4月21日,十届律协纪律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根据2017年1月8日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新修订的《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相关内容,纪律委成立专门规则修改小组,负责修改、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工作规则及处分的执行程序。同时,会议也启动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的修改计划。
2017年9月26日,十届律协纪律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惩戒程序规则》(修改稿)。
五、调解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7年纪律委共受理执业纠纷调解申请7件。其中,涉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工资结算的4件,涉及律师转所的2件,以及律师执业年检的1件。目前调解结案2件。5件拒绝调解。
今年的调解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是调解工作总体上看效果略有不足,事务所方面拒绝调解的居多。主要原因是在涉及到劳资纠纷方面,事务所通常会答复要求仲裁或者诉讼,拒绝接受律协所搭建的调解平台去解决问题。在涉及到转所方面,因为会涉及到卷宗归档、律师费结算等问题,事务所一般也不愿意直接接受调解解决问题。在明年的工作中,关于调解工作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和努力。
六、2018年度工作计划
(1)关于和司法局工作对接事宜
投诉中心的成立以及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协会作为第一接待窗口的相关规定。下一步,律师协会将作为本市关于针对律师投诉问题接待的第一站,工作流程上纪律委员会将对所有的投诉案件做第一步的接待、分类和处理工作。对于涉及到违反《律师法》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投诉案件及时转至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处理,对于涉及行业协会处理的案件由律师协会进行处理。同时,对于当事人对律师协会处理投诉的结果不服的,可以建议当事人去司法机关进行相应处理,或者建议其寻求其他的救济途径。因此,在明年的工作中,和司法局在投诉案件的工作中做好相关的对接事宜和协调事宜显得尤为突出,并以此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2)关于《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的修订
抓紧修订《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规则初稿已经修订完毕,争取在2018年一季度完成《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所有程序。
(3)为缓解投诉及专案数量增多的压力,适当增补纪律(惩戒)委员会的委员和增补区律工委调查员名额。
(4)为了完善和健全惩戒工作的机制和丰富惩戒工作的优秀经验,加强与其他省市律师协会交流有关纪律惩戒事宜。
(5)完成新的纪律惩戒案例汇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