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设想

信息来源:无  时间:2014-03-26  作者:无

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在总结2012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制订2013年工作计划,全体委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组织了一系列针对特邀会员的活动,增进了特邀会员之间以及特邀会员和普通会员之间的了解,促进了各类律师群体的融合。现将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201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邀请新的特邀会员加入

201312月,共有13家公司,15家外资所驻沪代表处成为特邀团体会员,90名公职律师、126名公司律师、24名外资所驻沪代表处代表成为了特邀个人会员。在2013年,我们完成了特邀会员的年检及新入会工作,同时,完成了特邀个人会员二代会员卡的换发工作。特邀个人会员可以凭借会员卡登录市律协网站,进行网上听课,网上活动报名并享用北大法宝资源等服务。

特邀会员工作仍然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有一些公司和外资所也在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市律协特邀会员的相关信息。因此我们针对特邀会员的宣传力度还有待于提高,需要让更多的律师了解特邀会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并努力吸收新的特邀会员加入律协的大家庭,促进各个律师群体的融合。

二、首次针对公职律师举办活动

特邀公职律师会员的分布比较松散,工作时间比较固定,再加上其岗位的独特性,平常市律协的活动很少参与。为此我们今年首次针对公职律师组织了一次交流活动。

20139月,由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强,副主任封春荣,市律协副秘书长王旭峰带领的公职律师代表团一行14人赴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进行交流座谈。双方就律师诚信评价体系、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公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关系以及其他双方均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热烈地交流和讨论。据介绍,设立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是适应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主要职责是承办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指导协调有关政府部门的公职律师法律业务,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重大利益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组织专家论证,协助法律援助机构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公职律师不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参与市场竞争,不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仍需向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到公职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成立后,各区、县级市也将陆续成立公职律师事务所。

通过此次和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的交流,对照我们现行的特邀会员制度,我们对特邀公职律师的工作和活动进行了整理和反思。目前的公职律师共有90名,分散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从事各类法律工作,因此针对公职律师安排集中的培训不具有可操作性。如何让公职律师更多地参与律协的各项活动,是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需要考虑的问题。

三、组织特邀会员“走区县”

根据2013年的工作计划,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决定拉近特邀会员与区县律师的距离,组织特邀会员走区县,活动的首站为浦东律师工作委员会。

20133月,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与浦东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分别邀请了来自浦东大、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代表与外资所驻沪代表处代表举办了主题为律师事务所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专题研讨会。

会议分别邀请了来自浦东大、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代表与外资所驻沪代表处代表参加会议并做了主题发言。通力所高级合伙人俞卫锋从事务所收入分配及合伙人的更换年限等方面阐述了事务所发展模式与管理模式的关系;协力所主任游闽键详细分析了协力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再规模化的发展方式;美国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张大年讲述了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的全球性合伙人制的收入分配情况;大成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商建刚就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化对大成所的发展进行了展望;日本TMI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代表山根基宏根据自身的经历,讲述了日本律师行国际化发展中的苦衷与展望;锦天城所合伙人刘峰则阐述了锦天城所的发展理念:规模化是事务所的立所之本,产权利益清晰是规模所的基石;吴平所主任吴平讲述了个人所有自己的市场和对象,有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中伦所上海分所主任赵靖,根据中伦所的实践讲述了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四化建设,其中的核心是专业化;融孚所高级合伙人倪建林则结合个人的执业经验,阐述了律师业务的国际化和专业化;浦栋所合伙人孙志祥通过举例生动讲述了事务所的规模无碍专业化的发展,事务所业务的大与小都是相对而言的。座谈会现场,大家畅所欲言,分别从各自的角度,结合自己的执业经验,围绕事务所管理方面的经验提出自己的见解。

特邀会员走区县堪称首战告捷2014年我们还会尝试与其他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联系,就特定主题组织特邀会员与区县律师座谈交流,以务实的活动促进特邀会员和普通会员的交流。

四、定期举办主题多样的特邀会员沙龙活动

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就如何开展特邀会员的各项工作,纷纷献计献策,提供资源,争取把活动办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一)组织参观电气集团和光明集团,并举办主题为“企业风险管控中的法律问题”的座谈

20134月,市律协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组织了首次公司律师及外资所驻沪代表处的主题活动。

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首先安排律师们参观了上海电气集团大型设备临港制造基地,了解了上海电气集团的发展历史、现状及未来的设想。

结束参观后,市律协组织参加活动的律师举办了一次主题为企业风险管控中的法律问题的座谈会,并邀请了6位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及外资所驻沪代表处代表结合各自的工作,作了主题发言。

上海电气集团王君炜律师从上海电气集团法务架构建设,内外部资源配置及各类重大法律风险的防范三方面讲述了上海电气集团的法律风险防范实践;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胡海平律师提出防控企业法律风险的要点是将企业法律风险的管控纳入商业决策的过程中;君合所上海分所谢青律师讲述了外部律师由于其独立性及丰富的经验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的作用,主要是外部律师能够识别、衡量、降低风险,能够协助企业进行新产品的研发,还完成部分公司法务不能及不便完成的工作;上海国际集团胡静律师重点讲述了本集团风险防控的各类措施,如法律风险合规垂直领导、建立定期联动评估机制、跨子公司的全部法律文书由集团审核、建立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等;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吴春明律师通过大量的案例,阐述了建立和强化法务管理机制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胡彦杭律师通过自身办案实践,详细讲述了跨国公司并购中投资方及公司两方的风险所在。随后,参会人员与演讲人进行了互动,会场气氛热烈。

第二天,所有参加人员参观了光明集团下属中荷农业部上海园艺培训示范中心。

(二)组织参观上海大众三厂并举办主题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法律风险分析(案例分析)”的讲座

118日,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组织了特邀会员的第二次主题活动。活动当天,首先安排律师们参观了上海大众三厂的生产流水线,体验了汽车专业的ABS表演、PLA泊车表演,并观看了上海大众企业形象片,及上海大众汽车三厂模型、公司的布局图。

结束参观后,市律协组织参加活动的律师举办了一次主题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法律风险分析(案例分析)的专题讲座,并邀请了数位社会律师及外资所驻沪代表处代表结合各自的工作,做了主题发言。张大年律师通过收购兼并的实际案例阐述了企业境外投资的法律风险的防控,徐珊珊律师以海关案件分析了企业进入自贸区的利弊,日本TMI驻沪代表处山根基宏先生讲述了中国企业在日本营商的利弊。随后,参会人员与演讲人进行了互动,会场气氛热烈。

这两次主题活动,得到了我们会员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

特邀会员中无论是公司会员还是外资所驻沪代表处会员,在跨国投资、跨国并购中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我们应该考虑扩大主题沙龙活动的范围,邀请更多的普通会员参与特邀会员的活动,真正达到各类律师群体的交流与融合。

五、特邀会员积极参与各项文体活动

2012年律师龙舟赛后,本年度,特邀会员也积极参加律师龙舟赛,分别组织了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及美迈斯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两只队伍。同时,部分特邀会员还继续参加了市律协的京剧社,每周准时参加京剧社的集体活动。

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即丰富了特邀会员的业余生活,也给各类会员们创造了一个加强交流和增进友谊的平台。

六、2014年工作设想

结合各个律师群体的特点,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委员们在总结2013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2014年工作计划,为广大特邀会员服务,具体如下:

特邀会员律师和社会律师在服务对象和范围上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开展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活动促进各类律师全体的业务沟通和合作是必需且必要的。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搭建多方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各律师群体间的经验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和完善对特邀会员的服务工作

特邀会员制度设立以来,不断有外资所驻沪代表处和公司电话咨询是否能够入会,以及入会后特邀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应该加大特邀会员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律师个人和团体了解特邀会员的概念以及作为特邀会员加入市律协的意义和重要性。

鉴于目前能够申请加入市律协特邀会员的公司仅是设有公司律师试点的大型国企,有为数不少的外企及其法务也表达了成为市律协特邀会员的期望。因此,在2014年,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将会就此尝试和市司法局进行沟通。

同时,针对2012年我们发现的部分特邀会员不太清楚律协活动的情况,2013年我们在工作上做了改进。每2周会定期向特邀团体会员发放电子邮件通知,告知近期的律协活动清单,以便特邀会员能够及时报名并参加,收效甚好。2014年,我们会进一步细化服务方式,根据特邀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我们的服务内容,使特邀会员能够进一步了解律协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及其他各机构的活动,并能更好地融入律师之家

(二)研究完善公司律师的培训计划

今年年初,我们召集了部分公司律师进行座谈,了解公司律师对专业业务培训方面的需求,并将该需求转达给律师学院,由律师学院专门安排下半年针对公司律师的集中培训。但是在下半年我们发出培训通知及培训安排之后,收到的回复非常地少,因此,集中培训只能被迫取消。

2014年,我们要继续研究针对公司律师的集中培训,在最新的法律规定,业界动态及其他方面为公司律师提供培训。

(三)继续组织形式多样的各项活动

2013年,我们结合了各特邀团体会员单位的特点,组织了公司律师和外资所驻沪代表处的两次活动,既包含了各成员单位的联谊,也就当前热点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讨论,效果良好。

2014年,我们希望进一步发掘出新颖的活动形式,让特邀会员能够更多地参与我们的活动。例如,我们可以结合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及运作,组织特邀会员参观自贸区并就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座谈等。

同时,在严肃紧张的业务研究之外,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计划在上一年成功的经验基础上,于2014年多组织活泼开放的文体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特邀会员的生活。

特邀会员是律协大家庭的一份子,自特邀会员加入以来,市律协也一直致力于促进各类别律师的沟通与交流以达到各类律师群体的共谋发展。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也将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思维,努力为各特邀会员服务,真正实现特邀会员和社会律师在交流中取得进步,在交流中加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