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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学院举行今年首场双休日讲座

发布时间:2014-01-14 信息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作者:律师学院

        1月12日(星期日)上午,上海律协律师学院在本市云峰剧场举办今年首场律师双休日讲座,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兼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朱树英律师作为本次讲座嘉宾登台讲课,朱律师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诉讼时效问题的研判及应对”为题,通过大量自己经历的案例,讲解了承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注意的诉讼时效的研判及应对。900余名律师认真聆听了朱律师的讲课。

        朱律师讲课中毫无保留、毫无掩饰地将自己办案中的心得体会,以及这些年来在建筑房地产领域潜心研究的最新成果奉献给在场听课的各位同行,他主动提议将自己的讲课课件发布在东方律师网上让本市律师无偿分享。

        朱律师在讲课中认为:分析、研究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时效问题,是司法实践中处理有关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常遇到的一类疑难复杂的特殊的法律问题,也是许多法官和律师在办案实践中不易把握、往往会困惑迷惘的实务操作问题。时效起算和相关问题的把握不能准确分析判断,律师在案件起诉时便会左右为难,法官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同样难以准确处理具体问题。尤其在国家去年颁布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定工程索赔过期作废的新规定的背景下,讨论这个问题更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朱律师在讲课中依次向大家讲授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常遇到的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相关问题及其两者的互相区别”;“从XXXX集团工程使用5年后提起质量缺陷诉讼并部分胜诉,看工程不同部位质量缺陷纠纷案件诉讼时效的相对性”;“从XXXX集团工程款案件被告反诉6368万元工期违约金败诉,看施工合同工期的开、竣工期间认定的复杂性”;“、从XXXX等三公司3年另11个月后提出催讨工程款案件诉讼并胜诉,看工程款纠纷案件有关确认时效和返还时效的特殊性”。

附件:从典型案件看律师处理建设工程纠纷中常见诉讼时效问题的分析及应对(朱律师讲课提纲).doc http://www.lawyers.org.cn/file/lawyers/upload/20140114/20140114161219_cb729e1ed1a94bf4b64e4c08cd8bf8a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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