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律师助理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时间:2008-07-01 作者:律师学院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2008年律师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现对在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工作尚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
培训时间:7月22日(星期二)
上午9:30至11:30;
(中午11:30午餐,学院供应)
下午12:30至16:00。
培训内容:律师眼中的律师助理和律师的执业理念以及司法考试成功经验介绍等。
培训地点:市律师协会报告厅(肇家浜路789号35楼)。
报到时间:7月22日(星期二)上午8:30。
交通路线:公交车43、49、50、820、864、957路;徐闵线、地铁一号线衡山路站或徐家汇站。
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符合以上条件的律师助理积极参加培训。
律 师 学 院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