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信息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时间:2013-08-14  作者:上海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党委深入一线征询法律服务便民惠民意见

 

市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为进一步从基层群众呼声中找准“四风”问题整改方向,了解群众所思所盼,88日下午,市司法局党委专门召开法律服务便民惠民意见征询会,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同志及部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与来自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患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的9位基层代表,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坦诚交流,努力找准问题症结,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和努力方向,力求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郑善和同志强调,司法行政工作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要做到“三个第一”。一是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换位思考,对最迫切的法律服务诉求立说立行、即知即改。要注重培育亲民之为、朴实之气、务实之举,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最期盼的问题努力做到即知即改。二是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科学谋划,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便民惠民长效化、机制化。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考核干部、评价工作的基本立足点。努力通过机制优化,让百姓得到的服务更加优质化、持久化。三是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开拓创新,在为民服务中践行宗旨意识、群众观念。要在创新转型中,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不因善小而不为”,千方百计回应群众的法律服务诉求。

对于会上代表们提出的简化小额继承公证办理程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引导律师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等问题,郑善和同志予以了积极回应,经过现场与党委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商讨,对部分问题当场承诺今年年底出台具体解决方案。郑善和同志表示,市司法局党委会高度重视这些来自基层的声音,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区分哪些是可以即知即改的,哪些是短期内可以解决的,哪些是需要列入中长期计划的,列出解决问题的“路线图”、“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要多跨半步、主动作为,把便民惠民的具体举措做扎实、做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