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开发区法院"三项措施"促进公正与效率
日期:2001-04-19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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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推出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开展"阳光工程"活动、实施"铁案工程"三项措施来保证执法的公正与效率,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案超时限问题,该院十分重视缩短案件的审理期限,在全体审判人员中开展"绿色诉讼通道"活动。他们把民事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规定的时间都压缩了一半,即由六个月和三个月缩短到三个月和一个半月,要求审判人员从立案的第一天起就驶上办案的"快车道"。有的案件做到了起诉当天立案、当天送达诉状、当天排期开庭。"绿色诉讼通道"活动开展三年来,不仅消灭了超审限现象,而且使所有民事、经济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降至一个半月,最快的不到一个星期。开发区法院还开展了实施"阳光工程"和"铁案工程"活动,使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在审判庭中公开审理,杜绝了"暗箱操作"。
这三项措施的实行,创造了审理案件连年结案率达98%以上、执行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的好成绩,受到了辖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