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2011年度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无  时间:2012-03-24  作者:无

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2011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是九届律协理事会的开局之年。在宣传委全体委员的努力下,坚持贯彻“以律师为本、展律师风貌,树行业形象”的指导思想,秉承“集思广益、专人落实、积极反馈”的工作作风,牢牢占领了上海律师业宣传的前沿阵地,紧紧依托《上海律师》杂志、东方律师网站和全国、上海主流媒体等宣传渠道,以弘扬和引领上海律师规范执业,扎实业务,维护社会和谐,勇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为抓手,开拓创新,展开各项工作。

一、组建班子,分工合作,提升宣传效能

2011年,九届宣传委由黄绮副会长负责,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朱剑华及光韬、洪亮、谭芳律师任副主任,共有委员18人。宣传委组建后,即确定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运行模式,并对2011年及未来三年的工作确立了目标计划。

为了进一步开展工作,根据职能构成,宣传委进一步划分了三个职能工作小组——《上海律师》杂志工作组、东方律师网工作组、对外交流工作组。三个小组分工合作,并形成了“活动策划集思广益,活动落实分工到人,活动影响及时反馈”的工作思路,有效地提高了宣传委的工作效能。

二、一刊一网,全新改版,建设宣传高地

《上海律师》杂志和“东方律师网”可谓是上海律师业的“窗口”和“门户”,作为上海律师业对外宣传最重要的两个阵地,九届宣传委组建以来即把“一刊一网”作为宣传委工作的重心之一。

(一)杂志定位“注重行业精讲专业”

2011年从第4期开始着手杂志的改版,以“注重行业、精讲专业”为办刊宗旨,紧紧围绕“聚焦、思辨、感悟、互动”以及群策群力的办刊风格和思路。除对杂志封面重新设计外,在策划、编辑和内容等方面体现了如下特点:

1、群策群力:编委亲任栏目组稿人。宣传委组织召开三次工作会议和多次编前会,确定《上海律师》杂志改版后栏目设置定位及约稿要求,统筹安排负责杂志工作的委员任编委,同时担任各栏目组稿人,充分调动委员积极性,也更能体现律师“心声”,真正体现“律师杂志律师办”。

2、规范流程:提前策划,限定节点。考虑到杂志反映内容的滞后性,编委会现做到提前2月开始策划杂志内容,并将每一编印流程分解,规定时间节点,确保在当月出当期杂志,将即时的行业讯息传递给律师们。

3、信息量大:紧跟行业,紧贴生活。改版后的《上海律师》牢牢立足“行业性”,杂志由“本刊关注”、“法眼法语”、“专题研究”和“人文万象”四个板块组成,力求多方面,广角度反映上海律师业的最新动态。同时将原先的“律政三人谈”改为更具参与性和海派风格的“法律咖吧”,新增“微•talk”、“乐•life”栏目,旨在杂志内容与律师精彩生活平行,增强互动性。

4、投稿便捷:为便捷律师投稿,除保留原先投稿邮箱外,在东方律师网上开设投稿系统,律师凭会员号登入,选择关注的栏目投稿,同时杂志和网站内容联动,实现了杂志网站的互动性。

5、互动倾听:交流座谈共话发展。 12月14日 ,宣传委策划组织了以“一刊一网沟通桥梁”为主题的《上海律师》杂志和东方律师网站工作座谈会,邀请各区、县律师代表与杂志、网站编委直面交流,倾听律师代表对一刊一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流会上,律师代表畅所欲言,认可了改版后的杂志和网站可读性和实用性,同时对如何更加体现形式互动性,内容全面性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

6、广泛交流:杂志赠阅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11年底,《上海律师》印发近1.5万本,赠阅范围从公检法司各级单位,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大、政协、外省市律协、本市主要媒体和大学法学院到各民主党派主委以及“两公”律师和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沪办事处,把律师业工作介绍到业外,有效扩大了律师行业的影响力。

(二)网站实现频道制,点击量超千万

2011年,在新一届宣传委员会共同努力下,东方律师网完成了自1999年建立以来的第五次重大改版。宣传委在提炼、论证100多条律师反馈意见基础上,确定了改版方案,新版网站于7月正式上线。2011年,网站共上传各类信息8000余条,网站访问量超过一千万人次。今年网站工作有如下创新:

1、加强策划管理:由部分宣传委委员成立网站编委会,负责网站策划,宣传部跟进落实,信息技术中心直接负责网站技术和日常管理。

2、调整了网站架构:由栏目制调整为频道制。东方律师网在向公众宣传行业协会的同时,也承担了大量会员管理的职能,网站共有近30个栏目,频道制有效解决了一个频道内栏目太多,导致信息获取不便的问题,改善了网站的信息展示效果,提高了网站的便捷性和可读性。

3、理顺信息发布流程:开发设计了上海市律师行业信息采编发管理系统,为各区县律工委、业务研究委员会通讯员队伍,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都开辟了相应的网上直接投稿通道。信息发布主体的全面及多元化,建成了覆盖全市的信息发布网络渠道。

三、广泛动员,畅通渠道,强化宣传队伍

为进一步加强市律协的宣传工作,尤其是进一步推进市律协基层宣传工作,加大对全市律师行业的宣传力度,九届宣传委在原通讯员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通讯员队伍的建设并对通讯员进行专题培训。目前共有通讯员70余名,分别来自各区县司法局律公科(处)、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及秘书处各部门等。

8月下旬,宣传委召开了第一期通讯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新民晚报》主任记者宋宁华、《新闻晚报》摄影部主任任国强讲授写作技巧和新闻照片摄影技巧。培训会上,正式要求按照宣传委制定的《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报送工作相关规定》明确各信息报送流程,引导通讯员通过信息采编系统报送信息。截止 12月27日 ,2011年各区县律工委通讯员共上传信息309条,业务研究委员会上传信息164条。此外,各律所也可直接向网站报送信息,宣传委已经建立了一支架构合理、制度规范、具备一定新闻写作能力和素质的通讯员队伍。

四、沟通、疏通、畅通,架起外宣桥梁

沟通、疏通、畅通,九届宣传委通过新闻发布会制度、行业宣传联动制度,在公共媒体与市律协之间架起了桥梁。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本市各类公共媒体共刊发有关上海律师及行业的新闻稿件100余篇。

(一)新闻发布会制度

九届宣传委由黄绮副会长担任市律协新闻发言人,在宣传委及市律协秘书处宣传部的工作配合下,共组织了5次新闻发布会——

1月,“两会例行发布会”,介绍了律师参政议政的风采和今年两会的律师提案议案;

2月,“上海律师年金签约仪式”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市律协如何关注业内民生,为广大会员谋福祉;

3月,“新律师宣誓仪式”的新闻发布工作,介绍了市律协的新规则,即新律师入行必须参加面试,并且进行入行宣誓;

7月,“纪念建党90周年”新闻发布会,介绍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了全覆盖;

10月,“第三届陆家嘴法治论坛”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推介即将召开的论坛,上海律师在服务航运中心建设方面的努力以及市律协进一步服务航运中心建设的计划。

对业内大事件、大型活动、业界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社会关心的对法治进程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已经成为宣传委的工作制度之一,新华社上海分社、中新社、法制日报、人民日报、解放日报、上海电台、东方早报、新民晚报、新闻晚报,sitv法治天地频道等诸多媒体积极报道,发表的新闻稿件还被多家网站转载。此外,新闻发布会的会务安排、新闻统发稿的编写得到了上海主要媒体的好评。

(二)形成与研究会活动联动制度

紧贴社会热点的研究会活动一直是市律协工作的亮点之一,也是展现律师法律专业人士风采的平台,建立研究会活动与媒体联动制度,“巧搭桥梁”,将各类业务研讨活动推向社会媒体,也是宣传委的一项常规工作,深受公共媒体、市律协各业务研究会的好评。

经宣传委组织及业务研究委的配合,民事、刑事、建设工程、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行政、知识产权等研究会举办的研讨会得到了媒体的广泛深入报道。各媒体相继发表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召开民诉法修订研讨会》、《本市律协为民诉法修订“献计献策”》、《上海市律协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上海律师参谋刑诉法(草案)修改》、《淘宝“伤城”究竟伤了谁?——法律界人士解析淘宝事件背后的法律关系》、《2011上海域名论坛首次召开——立足域名应用探讨域名争议解决》、《丰水梨过度维权疑似垄断——市律协探讨知识产权和行政法交叉领域》、《申请上海著名商标设“盈利”门槛引争议》、《律师献计建议节前民工工资优先落实》等等一系列吸引公众眼球、反映上海律师观点、引起业内外共鸣的优秀新闻稿件。

研究会活动与媒体发布的联动制度,保证了社会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上海律师群体对公共事件的看法,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律师关注国计民生、弘扬法治精神的不懈努力,加重了上海律师的社会话语权。

(三)拓展电视宣传阵地

电视媒体的覆盖性更大,受众面更广,发展和电视媒体的合作是九届宣传委着力推进的工作。

2011年,除继续和东方卫视“东方直播室”栏目合作,推荐律师担任节目嘉宾外,还开拓性地为第二届“东方大律师”制作了10集电视专题访谈片,该节目在sitv法治天地频道滚动播出,向观众正面宣传了上海优秀律师的良好形象,收视率颇高。

同时,针对电视媒体个案采访律师多的特点,建议电视台以字幕介绍律师时着重介绍律师所在的各业务研究委的名称,加大对业务委的宣传效果。

五、并驾齐驱凸显亮点策划系列宣传

2011年,宣传委工作紧跟理事会工作思路,宣传报道与“十项重点”工作并驾齐驱,按照“主题报道常常在、协会新闻月月有”的要求开展了大量的外联工作,落实媒体采访要求30余次,形成了如《律师人大代表争做普法大使》、《沪律协律师文化建设新举措:入行仪式开启新律师职业征程》、《法律界的"黄牛":非正常公民代理大肆揽诉漫天要价》、《沪发布首份省级层面律师社会责任报告》、《为社会和谐注入“润滑剂”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社会调解,开创“处理突发事件”新模式》等报道,其中头版头条1篇。同时配合市律协重点工作,开展了下述系列专题宣传:

(一)“律师参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专题宣传

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这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更好地构建和谐法治社会,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市律协与《新闻晚报》共同推出“法治上海  律师护航”系列报道,三个专版,内容涉及律师服务“四个中心”建设、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工作、信访工作、为动拆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以及组织好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开展“双结对”活动等。文章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全面反映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律师党建、服务转型发展”专题宣传

2011年是建党90周年,为报道上海律师党建优秀工作,挖掘和树立律师党员的光辉形象,宣传委和《新闻晚报》合作“加强律师党建、服务转型发展”专栏,通过《“不务正业”律师致力职工维权—闵行司法局引导律师服务社会》、《虹口律师党委牵手西部铸希望彩虹—上海律师资助山区留守师生》、《“树洞”倾诉如喝“心灵鸡汤”—长宁律师创新党建君悦所成立业内首家心理工作室》等12篇报道,以点带面,充分展现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优秀成果。

(三)“2011上海律师辩论大赛”专题宣传

2011上海律师辩论大赛是市律协2011年“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各区县司法局、律工委积极支持,广大律师广泛参与。为全面、生动地向社会展现律师职业风采,宣传委不但在东方律师网开设专题,完整宣传包括比赛视频在内的赛事状况,还分别在《新闻晚报》、《上海法治报》开设专栏,以生动文字报道各轮赛况,在业内外取得较好反响。下阶段,宣传委会继续积极努力,将精彩赛事通过荧屏生动展现。

通过这些“策划有度、执行有力、效果显著”的宣传活动,聚焦了公众眼球,弘扬了律师风范、宣传了律师行业。同时,宣传委也通过这些精心策划的系列宣传活动,使得律师间的凝聚力得到提升,加深了理事会、秘书处与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关系,促进了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2011年,市律协宣传委在新一届理事会的指导下,在原有宣传工作制度和经验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创新发展,认真履职,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安排,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看到尚有一些问题需要改善。如:1、外宣平台需要继续开拓,缺少宣传律师的固定品牌载体,特别需要拓宽电视宣传阵地;2、通讯员队伍缺乏激励机制,投稿不够踊跃,还亟待针对性培训;3、网站的编辑工作尚待跟进。4、《上海律师》杂志的稿源需进一步开拓,等等。

 

2012年工作设想

 

2012年,上海律师业将面临更多的机遇与挑战,上海律师的宣传工作将服从理事会工作布局,顺应市律协总体部署需要,从更加务实的角度,夯实内部宣传平台,发展对外联络渠道,目前有如下设想:

一、2012年,时值我国律师制度建立100周年,发源地又在上海,要抓住机遇,精心策划系列活动,充分歌颂奋进中的上海律师群体。

二、着力加强舆情引导,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机制。

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的新闻发布机制,既强化主动宣传的意识,又要及时收集网民舆情,制定突发事件新闻应对预案,提升律协的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尤其是建立律协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机制,建立制订一整套完善的舆情应对流程,提高市律协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应对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环境。

三、继续着力推进宣传阵地建设

律师工作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宣传委要积极争取电视媒体的合作,争取在电视媒体上开设一档专门反映律师工作、反映律师参与社会民生、经济建设中突出作用的电视专栏,扩大律师的影响力。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不断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力和树立专业权威性。同时,考虑尝试新兴的网络媒介,进一步加强广大律师与律协的沟通。

四、提高通讯员的宣传意识和能力。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将各区县律工委负责宣传工作的律师纳入进来,除继续开展专题培训外,还要进一步开发通讯员队伍的职能,除继续鼓励他们做好《上海律师》、《东方律师网》的“信息源”、“写手”,还要引导他们协助《上海律师》、《东方律师网》编辑部向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约稿,协助市律协宣传部做好与律师事务所的联络沟通,及时反馈本所律师对《上海律师》、《东方律师网》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