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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 |
时间 |
事件 |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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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979 |
上海市律师协会恢复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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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
上海市第一家法律顾问处成立 |
1980 年8 月,上海市第一法律顾问处设立。至1981年年底,全市法律顾问处发展到 14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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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980 |
上海律师参加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的辩护工作 |
1980年9月, 韩学章、苏惠渔、肖开权、朱华荣、张中等5位上海律师赴北京参加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刑事辩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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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981 |
上海律师首次受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
1981年4月,上海市第一法律顾问处受聘担任中国飞纶制线厂法律顾问,从此向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逐渐成为律师的一项重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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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981 |
《上海律师》、“东方律师网”等上海律师业交流平台相继创刊和开通 |
1981年5月,市律协主办的《上海律师》创刊。1985年1月,市律协开始编辑出版《律师业务资料》。 目前,《上海律师》已出版666期, 《律师业务资料》已出版710期。1999年,又开通“上海律师信息网站”(之后改版为“东方律师网”)。目前,“东方律师网”日访问量已超过六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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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984 |
上海市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并通过首部《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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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986 |
上海律师开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
1986年,南汇县、上海县、吴淞区、闸北区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开创了上海律师受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先河。之后,全市18个区(县)政府都相继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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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986 |
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会和专门委员会组织架构日趋完善 |
1986年7月,市律协决定设立刑事辩护等6个业务研究会。1994年6月,市律协决定设立律师维权等6个专门委员会。至2009年10月,市律协已设立19个业务研究会和14个专门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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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987 |
上海律师在刑事案件首次电视转播中展现职业风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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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988 |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不断完善 |
1988年年初,上海部分律师事务所开始进行合作制试点。1997年3月,上海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万邦律师事务所成立。2000年底,国办所完成了脱钩改制。至此,上海律师事务所全部改制为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2002年11月,上海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翟建律师事务所成立。随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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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992 |
上海市律师协会搬入律师会堂办公 |
1992年,市律协搬入律师会堂办公,成为全国首家入驻以“律师会堂”命名的办公大楼的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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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995 |
上海市政府颁布《上海市律师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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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996 |
上海律师学院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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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998 |
上海市律师协会首次聘任维权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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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998 |
“律师医疗互助金”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等律师执业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
1998年8月,市律协开始设立律师医疗互助金,广大律师业从业人员通过行业内互助的方式,获得了补充医疗福利保障。同年12月28日,上海律师开始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律师事务所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律师的公信力得到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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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998 |
上海律师参与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
1998年12月,市律协组织了“上海律师援建灾区希望小学”的捐款活动, 在江西省新建、修建小学各1所,在安徽省新建小学l所。目前,上海律师援建的希望小学达10余所。2008年3月,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捐资30余万元,援建西部“母亲水窖”。近三年,上海律师完成“法律服务进社区”全覆盖,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达23000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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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
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断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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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000 |
上海市律师协会积极开展与西部地区律师的交流合作 |
2000年8月开始,市律协分别与新疆、甘肃、青海、云南等地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到当地授课、接收培训等形式为西部地区培训了千余名律师。2007年,市律协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援助西部律师业发展先进律师协会”的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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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00 |
首次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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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01 |
上海律师获得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特等金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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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01 |
执业律师首次当选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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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003 |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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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003 |
上海市律师协会成立“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依法调解化解社会矛盾 |
2003年9月,为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动拆迁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市律协成立了“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依法调解化解动拆迁矛盾纠纷,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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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2004 |
全球主要城市律师协会会长峰会首次在上海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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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007 |
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活动成功举行 |
2006年7月——2007年3月,上海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成功举行,有十位律师获得首届“东方大律师”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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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2007 |
习近平同志视察上海市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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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2008 |
俞正声同志对上海律师业发展作出重要批示 |
2008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作出重要批示:“律师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应研究发展的瓶颈,促进其健康发展的措施”。上海律师根据批示精神,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调研,努力探索上海律师业又好又快发展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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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
118名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 |
2008年本市“两会”换届选举中,共有118名上海律师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中1名律师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11名律师担任上海市人大代表、11名律师担任上海市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他们共提出议案、提案、书面意见等136件,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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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
上海市律师协会设立区县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 |
2008年5月,为贯彻《律师法》,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市律协决定增设区县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7月,通过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至2008年年底,各区县均设立了律师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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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009 |
上海律师积极参与都江堰灾后重建 |
2009年4月,市律协决定出资200万元,对口支援都江堰律师。这是上海律师又一次以实际行动承担社会责任。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中,上海律师自发的捐款捐物,累计金额超过900万元。2009年9月,市律协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四川灾后重建律师行业互助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