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关于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出席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时间: 2019-04-17 作者:无
根据2010年11月13日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规则》第十九条规定:“每次代表大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理事会应当将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出席情况在东方律师网、《上海律师》杂志上公布”,现将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请假情况(按姓氏笔画为序)予以公布。
一、全天请假代表
乔文骏 李宪英 吴卫明 吴家平 邱加化 余盛兴 金玉来 周志荣 施 敏 徐 强
二、上午请假代表
尤清宇 刘巍嵩 杨林兵 陈 巍
三、下午请假代表
刘 炯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