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八年度律师培训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市律协 时间:2008-02-15 作者:律师学院
二00八年度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学习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中央领导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示。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的领导下,继续以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人为本,因人施教,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以多种灵活、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律师的培训工作,为发展和规范上海的律师队伍,增强律师法律服务功能,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胜利,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 二00八年律师培训的基本构想
二00八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又逢市律师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的改选,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指示精神,为把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制定的《上海律师2006—2010教育工作规划》,认真组织,精心实施,讲究实效,不断提高。在2008年内,专职律师培训的总课时仍为40学时,即10个半天(10次课);兼职律师培训的总课时仍为24学时,即6个半天(6次课)。培训的方式基本保持相对稳定,略作必需的调整,使广大律师能适应多年来所形成的比较成熟的、现有的培训模式和培训节奏。主任班、专题班、市区业务讲座仍作为培训的特色;专兼职律师集中培训仍须坚持。今年新任执业律师的培训,尤其是“实习人员”的培训作为重点,并完成在培训时间安排上的大调整。“助理律师”的培训仍作为试点。在线教育的方式经过两年的试点,基本得到广大律师的认可,今年正式列入培训计划,占有一定的比重。其他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仍须坚持。
二、 二00八年的具体安排
(一) 新任执业律师培训班
根据全国律协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一年实习期内必须参加一个月集中培训的规定精神,对新任执业律师的培训在07年内已经着手作了提前培训的调整,由原来获得执业证后次年参加培训改为获证当年就接受一个月的集中培训。但由于受时间的限制,调整只进行了一半还未全部到位。凡2007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准的新任执业律师已经组织他们进行了培训。今年参加新任执业律师培训的对象为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之间首次获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包括2007年7月份之前获得批准,而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参加过培训的新任执业律师),但不包括在此期间恢复执业的律师和外地转沪的律师。
新任执业律师培训仍采取集中学习和选择学习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共两周。2008年新任执业律师培训班安排办两期,估计人数在500名左右。培训地点在青浦政法人才培训中心。
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法律法规和律师实务教学,律师成才感悟心得交流及模拟法庭训练等。培训结束,要举行新律师集中宣誓仪式。2008年集中培训的考勤记录,作为新律师今年注册的依据。
新律师除集中培训2周外,在2008年内,还要选择参加10次市区业务讲座(其中包括1次专兼职律师市区集中学习)。2008年内选择学习培训的考勤记录,作为新律师2009年注册的依据。
(二)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简称实习人员)培训班
根据全国律协的规定,凡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资格证书》,首次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并在律师事务所内实习,而且在市律师协会会员部已经作了登记备案的)人员,称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简称“实习人员”)。
全国律协又规定,实习人员在一年实习期内必须参加一个月的集中培训。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具体贯彻,分为两部分组成。集中学习两周,约120学时,在青浦培训中心;选择学习,在市区选听讲座十次,约40学时。集中学习,主要是根据全国律协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大纲》进行培训教育,分四个部分: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2、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3、律师执业基本素养;4、律师执业基本技能。并依据集中培训大纲制定集中培训考核办法,进行笔试结合口试的办法在两周学习结束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予补考。考核测评的结果,作为能否按期取得执业证书的依据之一。
参加今年实习人员培训班的对象为自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9月31日,经过律协会员部审核办过登记备案的实习人员(2008年9月31日以后的实习人员安排在2009年3月份举办),参加今年培训的实习人员大约800人左右,上半年、下半年各办两期,共四期。师资从原来新任执业律师培训班的任教老师中作进一步挑选,同时把模拟法庭也引进来,并邀请一部分有成效的青年律师与实习人员进行创业交谈。
通过去年、今年两年的努力,由原来领证后的培训改为实习期间就接受培训,完全调整到位。
因为这些实习人员在领到执业证以后,不再需要参加新任执业律师培训班(事实上,这种类型的培训班今后也不复存在了),所以实习人员的培训经费在总的经费额度里并没有增加,因此,仍然应该是免费的,但教材费用自理。
(三) 事务所主任培训班
以事务所主要负责人为对象的“主任培训班”着重于进行素质管理技能的培训,今年计划举办两期,每期二天(四次课),地点在青浦政法人才培训中心。参加人员由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律协理事、监事、各区(县)律师代表团团长等。“主任培训班”采取报名与安排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组织实施。
“主任培训班”学习的重点是如何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今年又适逢律协改选换届,新一届协会领导轮流到主任班上讲话,实现三个互动与主任们沟通交流是大好时机。另外律师法修改的情况也作为主要内容之一向主任们进行宣讲。
(四) 专题培训班
专题培训班安排四期,每期两天,地点在青浦政法人才培训中心。可作为市区四次业务讲座。四期为四个专题:1、劳动合同法;2、知识产权法;3、物权法;4、新税法。
参加办法由律师个人提前选择专题,自愿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专题,每期约280人左右,报名按时间先后次序,额满为止。
(五)专、兼职律师市区集中学习培训班
专、兼职律师集中学习培训班是所有专、兼职律师必须参加的(参加过主任培训班的律师可以不参加)。时间为二个半天(两堂课)。培训的内容为党的十七大精神政治形势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律师法修改的主要精神。具体做法,云峰剧场安排一次课,所有专、兼职律师分两期进行,按区域划分(详见律师培训日程安排表一),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听其中的一期。另外一次课安排在在线教育的栏目里,网上点击收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律师法的宣讲(收看时间三小时为一堂课)。
(六)市区业务讲座
今年市区业务讲座安排17讲,讲座内容重点围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贯彻情况以及实施后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随着世博会的临近,掌握与应用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越来越重要,结合国际上的一些规定和做法,组织几次系列讲座,把知识产权法讲得比较深透一些,以及安排广大律师所关心的一些学科领域的内容,例如证券金融等,师资方面,今年进一步增加法院等实践部门专家来讲课的比重。
经过两年的实践,云峰剧场仍是市区业务讲座首选的场所,该剧场的容量比较大(去年物权法讲座最多一次达1800人),交通又比较便捷,今年市区业务讲座仍安排在云峰剧场进行。关于停车问题去年有改善,但毕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仍希望广大律师予以配合,希望就近的律师尽量选择其他交通工具参加培训,须自驾车来的,一定要服从安排和指挥。
(七)体检班
每年参加体检的律师基本上在600人左右,由于青浦培训中心的客房容纳量的增加,所以今年体检班安排两期,每期两天,每期为300人,可作为市区4次业务讲座。自愿报名。今年负责体检的医院打算另外选择,体检费用肯定会有所提高,初步估计在250元左右,待确定后会专门发通知。
(八)律师助理培训班
这里指的律师助理,是指那些还没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在已经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工作的人员。去年试办三期,有一定效果。但这类培训时间不宜过长,以一天为妥。今年继续试办,增加律师实务内容,训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九)南汇、奉贤、金山、松江、青浦、嘉定、崇明远郊区(县)律师的培训
远郊区(县)律师的培训,有三种主要形式。一是参加市区的培训,包括必须要参加在市区云峰剧场举办的专、兼职律师集中学习;同时须选择参加市区的业务讲座若干,或者选择参加在青浦举办的专题班及体检班。二是郊区(县)司法局和律师代表团组织本区(县)律师的业务讲座。但今年在次数上听取了部分区的意见,作了新的规定,举办的次数不超过4次,但究竟办几次,可由上述各区县自行研究决定。并请在3月底前将2008年自行组织律师培训学习计划(次数、时间及内容)报律师学院备案。各区(县)根据需要,市律协和律师学院可邀请老师送课上门培训。三是在线教育,在网上可点击收看三次课(详见本计划第十一条关于在线教育问题的规定)。
(十)律师事务所本所组织的业务培训
凡满20名以上专兼职律师的事务所,或2个所联合起来满20名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愿自办业务培训的,在2008年内最多可自办8次业务学习,每2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学习可折算市区业务讲座1次。全年可认定4次市区业务讲座。
自办业务培训的事务所,请在3月底前将培训计划报律师学院,
经同意后组织实施。每次培训的记录、出席人员的名单要妥善保存,作为明年注册时提供认定的依据。
(十一)关于东方律师网在线教育的问题
关于“在线教育”经过两年的试点,07年比06年在收视方面有显著提高,基本得到广大律师的认可。并且在线教育确实有很多优越性,学习内容选择的范围广,学习时间比较灵活,重点的科目可以反复看。所以今年把它列入正式培训计划,作为培训的补充手段,占的比例为三次课的时间,在网上连续收看(中间不间断,不能及时回答网内的提问,学习时间就会即时中断)三个小时,计算为一次课。
另外集中学习的另一次课就安排在在线教育上,每位专、兼职律师必须收看,即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律师法修改的宣讲,两项内容看完,即计算为一次课。
(十二)各区(县)及市直属所律师代表团自行组织的培训问题
本年度内可以自行组织一次业务学习(作为市区业务讲座一次),讲课的内容、时间安排等事先报律师学院认可,并保存好培训记录及考勤资料,明年注册时提供使用。
(十三)、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的培训
今年,对律师事务所的行政人员,进行分类培训的试点,然后再逐步推开。
(十四)上海和西部对口地区律师的培训
对西部相关地区律师培训,是上海律师培训输出教育、扩大影响、拓展业务、宣传法制的有益尝试。我们将在与这些地区的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充分协商后,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我们将会给西部地区的律师提供充分、有效和热情的培训服务
(十五)公司律师与公职律师的培训
公司律师与公职律师的培训内容和方法另定。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凡年龄在65岁至70岁之间的律师,全年只要求参加一次专、兼职律师市区集中培训;年龄在70岁以上的律师,市区集中学习也不作要求。65岁以上的律师,如果身体条件许可的话,可自愿选择参加市区的业务讲座,但不作统一要求。
2、参加司法部、全国律协、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包括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学术交流、研讨会、培训班,可按实际参加的时间认定为参加了相应课时的业务讲座。可在律师年度注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律师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主要为法学类论文),可按论文字数的多少认定参加相应次数的业务讲座。可在律师年度注册时提供相关的论文原件。
4、律师在职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可免除本年度的业务讲座培训,但还是要参加专、兼职律师市区集中学习。可在律师年度注册时提供相关的研究生学籍证明原件。
5、律师恢复执业、在2008年度内执业少于6个月的,根据本人申请及提供相关证明,可免除本年度的培训任务。
四、2008年律师培训日程安排表(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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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名称 |
期数 |
培 训 时 间 |
培训地点 |
参加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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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
培训班 |
一期 |
3月3日(周一)—3月7日(周五)
3月10日(周一)—3月14日(周五) |
政法人才
培训中心
(青浦) |
2007年8月1日—2008年2月29日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在律师事务所实
习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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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
4月14日(周一)—4月18日(周五)
4月21日(周一)—4月25日(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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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执业律师
培训班 |
一期 |
3月17日(周一)—3月21日(周五)
3月24日(周一)—3月28日(周五) |
政法人才
培训中心(青浦) |
2007年8月1日—2008年2月29日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新律师。
新律师另需选择听市区讲座10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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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
5月12日(周一)—5月16日(周五)
5月19日(周一)—5月23日(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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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培训班 |
一期 |
5月30日(周五)—5月31日(周六) |
政法人才
培训中心
(青浦) |
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律协常务理事、监事、各区(县)律师
代表团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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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
6月13日(周五)—6月14日(周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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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培训班
(自愿报名) |
一期 |
6月20日(周五)—6月21日(周六) |
政法人才
培训中心
(青浦) |
《劳动合同法》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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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
6月27日(周五)—6月28日(周六) |
《知识产权法》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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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 |
7月4日(周五)—7月5日(周六) |
《物权法》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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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 |
7月11日(周五)—7月12日(周六) |
新《税法》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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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
培训班 |
三期 |
10月20日(周一)—10月24日(周五)
10月27日(周一)—10月31日(周五) |
政法人才
培训中心(青浦) |
2008年3月1日—2008年9月30日 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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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 |
11月3日(周一)—11月7日(周五)
11月10日(周一)—11月14日(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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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班
(自愿报名) |
一期 |
11月28日(周五)—11月29日(周六) |
政法人才
培训中心
(青浦) |
每期少于250名律师不再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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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
12月5日(周五)—12月6日(周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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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律师市区
集中培训 |
一期 |
10月11日(星期六)9:00—12:00 |
云峰剧院
(北京西路1700号) |
市属、静安、黄浦、徐汇、
卢湾、闵行、南汇、奉贤、
金山、闸北区的各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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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
10月18日(星期六)9:00—12:00 |
长宁、松江、青浦、嘉定、
普陀、宝山、虹口、崇明、
杨浦、浦东新区各事务所 |
五、2008年律师培训日程安排表(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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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 次 |
讲 座 时 间 |
讲座内容 |
讲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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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
3月16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北京西路1700号云峰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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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
4月13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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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
4月20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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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
5月18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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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
5月25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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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
6月15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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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
6月22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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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讲 |
6月29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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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
7月13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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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讲 |
9月21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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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讲 |
10月12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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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讲 |
10月19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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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讲 |
10月26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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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讲 |
11月16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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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讲 |
11月23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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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讲 |
12月14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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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讲 |
12月21日(星期日))9:00——11:30 |
待定 |
同上 |
六、主任培训班、专题班、体检班报名办法
事务所主任培训班共办2期,事务所主任、各区(县)律师代表团召集人、市律协理事、监事,根据《2008年律师培训日程安排表》(表一)规定的时间和期数,自己选择其中一期,于3月25日之前报名。报名要写清楚姓名,事务所名称,事务所注册所在区(县)、地址、邮编,参加的期数、日期、本人手机和单位电话,发传真至64180256。
专题培训班共办4期,专兼职律师根据《2008年律师培训日程安排表》(表一)规定的时间和期数,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题,于4月20日之前报名。报名办法同上。
体检班共办2期,专兼职律师根据《2008年律师培训日程安排表》(表一)规定的时间和期数,选择其中一期,于8月31日之前报名。报名办法同上。
二00八年度律师培训工作计划,下发到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并请各点击查看交通图所公开张贴,做到让每一个律师都知晓明白
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
上海律师学院
2008年1月5日
附:上海律师集中培训地点——青浦上海市政法人才培训中心(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院内)
点击查看交通图
律师学院联系电话:
市区:64030000——122、136、137、138、149
青浦:3922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