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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未来——小记者关注2022

来源: 少年日报     日期:2022-01-24         阅读:2,7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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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自由则国自由。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有着推动社会发展的无限可能性。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是否受到充分保障,这些问题是大家都特别关注的。

1月13日,本报小记者在天平路上的巾帼园里,对全国政协委员黄绮老师(上海市妇联兼职副主席,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律师)进行了专访。黄老师就一些大家关心的话题做了回答。

小记者:黄老师您好,您在两会中提出的建议通常会围绕什么主题展开?

全国政协委员黄绮:我的提案通常围绕法律和民生两方面展开,这与我的本职工作——律师,以及我目前兼任的上海市儿童基金会理事长工作有着密切关系。比如,最近在上海市儿童基金会刚开完的研讨会上,我们就围绕着自闭症儿童的专项基金展开了讨论。目前社会上有不少人都开始关注到一个特殊的群体“来自星星的孩子”——自闭症儿童。但是,我们该如何设立相关基金会?怎样有效地动员大家参与其中,献出自己的一份力?怎样选定确实有帮助需要的对象?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实际问题。

在之前的全国两会上,我就曾提出过建议“加大对自闭症患儿家庭及服务机构政策支持”的提案,引发了不少关注,反响挺不错。当前普通学校实行的是融合教育,但现实情况是部分自闭症儿童的学习效果不佳,扰乱课堂秩序的事常有。

在上海城市交响乐团、上海学生交响乐团等多个乐团执行总监曹小夏老师创办的公益项目“天使知音沙龙”中,以音乐打开自闭症儿童的心门,让他们慢慢能够与人交流并学习文化课。有位自闭症儿童的妈妈就曾告诉我,她的孩子在13岁之前从不与人交流,但进入“天使知音沙龙”后却发生了改变,现在很喜欢与人沟通分享。因此,为自闭症儿童专设学校是非常有必要的,越早发现问题,越早干预,就能越早获得治疗。

小记者:今年,您的两会提案是什么呢?

全国政协委员黄绮:我今年将围绕儿童友好城市的内容展开建议。目前,我国试点建设100个儿童友好城市,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但是该如何实现这些目标呢?我想可以围绕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的4大权利展开,即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加大对于这些权利的保护与具体工作的落实。

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儿童的参与权,即儿童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他们拥有表达权,有权对影响他们的一切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因此,在家庭中、在学校里,父母和老师都应该多听取孩子们的建议。

比如,面对在校内是否应该没收手机?如果没收又该如何操作等问题,在进行处理时,就应设置征询孩子意见的过程,再采取相关措施。如果仅从成人的角度“一刀切”,完全不允许同学携带手机,那么部分住校的孩子又该如何与家人联系?在这些细节上,都应该多听听同学们的建议。

还有一些情况涉及到儿童的发展权。当孩子们遇到心理困扰时,他们渴望获得一些心理疏导和有效沟通,但是他们该如何寻找相关渠道呢?他们有权享有促进其心理发展的生活条件。令人高兴的是,这些内容在最近《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中都有涉及,这是一种很好的现象。

前几天儿童基金会理事会开会时,有人抛出了疑问,做儿童慈善的大部分是成年人,未成年人是否也能为儿童慈善事业添砖加瓦呢?比如,将压岁钱用于捐助,进行实际的慈善工作,帮助困难的孩子等等。孩子们其实也很乐于进行相关的公益活动,只是这类针对儿童参与的渠道和机会较少,希望将来能够给孩子们提供更多的机会,扩大儿童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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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记者:我在学校参与过不少职业体验活动,但却没怎么接触过律师的职业体验。不知道是否有律师进校园的活动,为同学们开讲座,进行普法宣传呢?

全国政协委员黄绮:上海市教委为每个学校都派设了法律顾问,例如,我要为杨浦区里的7所学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他们遇到了法律问题都会向我咨询。不过,这些服务大部分都是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该如何将这项服务提供到学生和家长呢?这是一个值得探究与实践的好问题。

上海市法学会设立的未成年人法研究委员会,就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权益进行了研究和普法宣传。我是委员会的第一任主任,当时我们与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合作,到各个学校开讲座,并编撰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百问百答》,从案例中引出100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其中有不少好玩的例子,比如爸爸妈妈能不能看孩子的手机和日记?这就涉及到儿童的隐私权。同学们压岁钱的所有权到底是属于孩子本人的,还是属于爸爸妈妈的?这些问题是同学们日常生活总能碰到的问题,建议大家可以去读一读。

我希望将来学校的普法活动能够更加丰富,形式更多样,让孩子们更多了解到法律知识,尤其是与他们自身相关的法律。

小记者:黄老师,您对我们青少年有什么寄语吗?

全国政协委员黄绮:我们的提案都是为了能够让社会变得更好,而让社会更好的目标是为了让下一代人生活得更好。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文明体现在对于未来的态度上,以此角度,我们更应以儿童的感受为起点进行建设,这也是“儿童友好城市”被提出的一个原因。

为什么我近两年的提案会聚焦在未成年人?因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是社会上最弱势的两个群体。老年人还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但未成年人却往往缺乏有效表达自己想法的能力。因此,我们的制度和法律更应该主动去体会儿童的感受和心声,保护和尊重他们。

对于青少年,我也希望大家能够明白自身的义务,了解自己的权利,学会使用自己的权利,积极用好儿童参与权,通过自己的表达来影响自己的生活,这样才能让儿童的声音更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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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 寄语《少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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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记说

现如今,整个社会都愈发关注未成年人的权益,从公开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到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公益组织,我们也愈发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怀。正如黄老师所说的那样,儿童才是未来,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更好、更有保障,就连在襁褓中的婴儿,他们也有自己的权益。社会更应提供一个好的成长环境给少年儿童,要更为关爱少年儿童的成长,要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作为被保护的群体,黄老师呼吁我们从小事做起,回馈社会,可以做一次公益,可以当一回志愿者,甚至可以在大街上帮助一个陌生人,这就是我们未成年人对社会最好的回馈。现如今,小孩子也有大权益,我们又何尝不能以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来报答社会呢?

                                                                              小记者 潘若菡 索涤非 秦朗

                                                                              记者 杨善钰 见习记者 万山果

                                                                               编辑 卞臻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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