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纪律惩戒(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无  时间:2015-04-16  作者:无

四年来,本届纪律委员会在市司法局的指导监督下,在区县司法局的支持配合下,全体委员积极履职,惩防并举。将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作为首要目标,认真处理各类投诉,公平公正查办违纪案件,加强警示教育,为上海律师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本届纪律委主要工作情况、经验和反思及对今后的工作建议汇报如下,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主要工作

(一)投诉受理情况及分析

纪律部作为纪律委的工作部门,四年内共接听来电投诉、咨询3178件,接待到会投诉929人次。其中,正式受理投诉969件。(2011年度纪律部受理投诉169件,2012年度纪律部受理投诉168件,2013年度纪律部受理投诉300件,2014年纪律部受理投诉332件。)所有投诉中,涉及利益冲突53件、违规收费180件、未尽职代理100件、违规会见267件、不正当竞争1件、违反庭审纪律1件、侵犯当事人权益3件、非委托方投诉140件、其他类224件。共安排理事、纪律委委员值班314人次。

投诉接待中,纪律部工作人员克服了人员少、案量多、投诉人情绪激动等一系列的困难,耐心接听每一个来电,认真对待每一次到会投诉,做到细致、礼貌、耐心、程序规范,在落实投诉人投诉事实、知晓其投诉目的后,告知投诉人纪律委接受投诉的相关程序,严格按照投诉处理流程进行相关工作。

自2013年开始,本市各级检察院以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形式向市律协反映律师违规会见的投诉数量增加尤为明显。2013年市律协收到本市各区县检察院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共计113封,2014年收到该类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150封。纪律委严格按照投诉流程处理该类检察院来函,通过理事、纪律委委员值班平台将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所反映的涉嫌违规会见律师约到市律协接受谈话了解情况。对违规情节严重或认识态度较差的律师交由纪律委主任会议讨论是否设立专案调查,对违规情节较轻且认识态度较好的律师予以当面批评教育。据统计,本届已拟写并回复检察院的该类来函225封。在查处此类违规会见的投诉过程中纪律委也在思考,经不完全统计,发生违规会见行为的律师群体普遍集中于年轻律师群体或者年纪较大的律师群体,而违纪行为多为给在押人员抽烟、递给在押人员打火机、在看守所内使用手机、为在押人员传递信件或物品。其实这些行为当中大部分都是所谓的低级错误,而这两类律师群体缘何成为了这些低级错误的高发群体呢?我们初步归结于以下两点原因:1、目前,年轻律师多由于缺乏正统的“传、帮、带”,加之对相关规则的不了解,缺乏应对经验。部分明知故犯的年轻律师,则是因为手上案源少,办案过程中当事人家属提出了一些不恰当的要求,律师怕失去案源,不惜铤而走险。2、年纪较大的律师更多是因为对新规则的不了解,没有及时学习新的法律和规范的规定,在会见时依旧沿用之前老的规定和标准要求自己,很多先前的“陋习”造成了诸如传递香烟、食品的违规行为的发生。

总体而言,本市律师被投诉的数量呈现趋增态势。随着律师人数不断增加,竞争加剧,部分初出茅庐的新律师、年轻律师在生计、案源的压力下不惜以身犯险,触犯底线,做出了一些令人惋惜的违纪违规行为。另,针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违规收费的投诉数也呈现出逐步增长的态势。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事务所内部管理对律师规范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我们发现,发生诸如收费不开发票、超标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的事务所普遍在收案制度、财务制度上存有缺陷和瑕疵。相比较而言,一些形成严格管理制度的事务所基本上不会发生违规收费的投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对于遏制律师违纪违规的重要性。

(二)创新制度,严查违纪

本届纪律委在加大查处力度方面下了决心、花了功夫,只要投诉中律师存在违纪嫌疑,纪律委秉持“先立案查清事实,后讨论表决定结论”的工作原则,在投诉数量、投诉案件复杂性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投入更多的时间与人力,努力树立行业威信、规范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年来,纪律委共召开主任会议19次,全体会议11次。纪律委共决定设立违纪专案221件,立案数创历届之最。经全体会议讨论、表决,共作出行业处分56件,其中训诫处分29件,通报批评处分22件,公开谴责2件,取消会员资格2件,实习人员予以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纪律处分1件。

本届纪律委对原有工作制度进行了创新,即两个“1+1”制度。投诉处理和个案查处工作是纪律惩戒工作的基础,这两块工作,历届律协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但是,近年来纪律工作面临了人力与工作量之间的矛盾。一方面,由于纪律委的委员认真办案,每个案件从调查到形成调查报告、听证、讨论表决具有一定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就是专案数量的增加。由于每个委员通常都会有几个案子在处理,因此在主任会议安排调查员时难免会捉襟见肘。专案处理如此,理事值班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尤其是律协章程修改后,大大减少了理事的人数。面对这一困境,我们主动转变,提前转变,为工作的开展赢得了空间。首先,改变原来均由纪律委委员担任调查员的模式,增加了区县调查员。每个专案由一名纪律委委员、一名区县调查员负责调查。事实上,我们这个行业中有大量的为人正直、专业突出、经验丰富,热心行业发展的律师,这是一块丰富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因为,如果通过扩大纪律委的规模,由于规则在表决人数上的要求,势必造成开会难、效率低的问题。而扩大调查员的范围就能解决这个矛盾。经会长会议讨论通过后,我们向区县律工委下发了通知,得到了各区县律工委的积极支持,一下就增加了十几名调查员。近年,这些调查员在案件调查中表现均十分优异,证明了我们的创新是正确的,是卓有成效的。在此,我们也感谢区县律工委的大力支持和区县调查员的积极参与,才能使纪律委的专案工作顺利开展。

其次,纪律委委员参与理事值班,每周的“理事值班”由一名理事及一名纪律委委员共同处理投诉。“理事值班”是上海律协处理投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起着过滤器和调节阀的作用。每年近200件受理的投诉中,大部分首次违规、轻微违规的投诉都是通过理事值班进行调解、批评教育而化解处理的。这块工作开展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投诉人对律师协会整体的评价。纪律委委员直接参与“第一线”,首先缓解了“理事值班”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其次,纪律委委员相对熟悉行业处分的规则及尺度的把握,能够进一步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另外,纪律委委员参与值班能够对行业投诉的整体情况有所了解,对专案的处理也能起到宏观上的调控作用。同区县调查员制度一样,纪律委委员参与理事值班的机制也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三)执业纠纷调解工作

本届纪律委是同时作为执业纠纷调解委承担执业纠纷调解工作的第一次尝试,借助于纪律委委员本身熟悉行业规定,调解纠纷经验丰富的优势,本届执业纠纷调解工作得以圆满开展。

四年来,纪律委共受理执业纠纷调解申请34件。其中15件涉及律师转所纠纷,12件涉及律师与事务所的薪资、提成、注册年检纠纷,7件涉及当事人与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费纠纷。经过纪律委的调解,达成和解或者自行和解的有18件。

近几年,纪律委受理的律师执业纠纷调解案件数量并不多,我们也发现,部分原本可以通过执业纠纷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的纠纷,当事人直接通过诉讼或者投诉的形式主张权利,从而使纷争升级。纪律委受理的案件主要集中于律师与律所之间的纠纷,此类纷争,通常先通过理事、纪律委值班谈话的形式由当日值班律师居中协调,以期平和协商解决相关矛盾。纪律委将自觉沟通、自由协商、自我调处的调解理念贯彻于实际工作的始终,充分尊重当事双方的调解意愿,努力营造平等、自由的调解空间。

二、本届纪律委的探索与实践

纪律惩戒工作的目的绝对不是单纯的处分违纪,在处分违纪行为的同时,如何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如何实现预防为主,惩戒为辅,一直都是纪律委不间断探索的目标。

(一)纪律委委员为实习人员培训授课

纪律委委员为实习人员授课,也是本届纪律委在教育预防工作上的一项积极探索。加强律师入行前的职业操守教育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在进入这个行业前,通过培训使实习人员树立起自律意识,形成自律的习惯。授课的纪律委委员从历年案例中精心挑选一些案件,围绕具体案件讲述职业操守、执业纪律,通过生动具体的授课模式,使广大实习人员能够正确对待律师的执业活动,使实习人员在入行之初对执业纪律与职业操守能怀有一颗敬畏之心。

(二)编撰《案例汇编》

自七届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编撰《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处分案例汇编和评析(一)》之后,不仅取得了很好的反响,更形成了每届纪律委将本届工作中典型处分案例汇编并评析的优良传统。案例汇编客观还原了纪律委对违纪案件从投诉、调查,再到处分的整个工作过程,更为宝贵的是,将纪律委对案件的理解与思考以评析的形式附在每篇案例之后。让人阅读案例之余能对处分案件有所品评与收获,起到了极佳的警示效果。

本届纪律委秉承了市律协历届纪律委的优良传统,今年编撰本届的案例汇编和评析,预计将收入26篇左右的纪律处分案例,本届纪律委在编撰案例汇编时更注重违纪案例对行业的警示意义以及案例类型的代表性,希望该案例汇编能为律所、律师的规范执业起到警示和借鉴的作用。

(三)配合市司法局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2014年,纪律委全力配合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及时完善、更新本市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预警信息和高风险警示信息,提供市司法局历年行业处分数据。2014年市司法局正式上线运行本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网址:http://xyxx.justice.gov.cn/)。本市律师、律师事务所的信用信息将依权限分别向社会公众、法律服务行业、市信用平台(包括其他行政机关)开放查询功能。今后纪律部将把纪律委的纪律惩戒信息及时更新于该信用信息系统上,该系统将成为本市律师队伍诚信状况公开披露的主要手段,将更有效促进本市律师行业的职业操守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和律师执业社会监督机制,切实提升律师行业诚信水平,树立律师行业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四)与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沟通协作

2012年年底,市律协与市监管总队举行签约仪式,签署了《关于共同规范律师执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工作的合作协议》。纪律委全程参与了市律协与监管总队各项交流沟通工作,为《合作协议》修改提出了宝贵意见。在参加与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的交流座谈会时,纪律委将查处违规会见案件时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市监管总队沟通反馈,市监管总队十分重视纪律委的意见与建议,并采取了相应改进措施,比如2013年市监管总队着手在市看守所会见室内试点设置专供律师会见使用的电脑。同时,纪律委多次派员参与了本市看守所对社会开放活动,实地参观了本市市看守所、静安区、嘉定区、闵行区看守所,通过实地考察调研的方式,掌握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在看守所会见的客观情况,同时切身感受了公安监所执法管理的工作理念。

2013年,纪律委参与了市检察院、市司法局与市律协的三方联席会议,交流了纪律惩戒情况,沟通了具体工作,特别提出了关于认识律师正常执业和传递信息的界定等律师执业权益和执业违纪方面的问题。另外与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召开沟通会议3次,与宝山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召开沟通会议1次,与长宁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召开沟通会议1次。纪律委通过与检察系统会议磋商,能够及时了解到一些较为典型的律师违规会见案件,在行业警示时作为典型案例,对整个行业起到引以为戒的作用。在纪律查处时能有的放矢,帮助纪律委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本届纪律委特别重视与兄弟省市律师协会就纪律惩戒相关工作的交流与调研。分别参加了与四川省律协、深圳市律协、北京市律协的调研座谈会,并赴宁波市律师协会进行了考察调研,就行业纪律惩戒和防范方面的工作展开了交流学习。纪律委试图通过此类交流调研模式取长补短,获取其他兄弟省市律师协会在纪律惩戒工作中的宝贵经验,不断完善和推动纪律惩戒工作。

三、工作体会以及对下届纪律委的建议

(一)探索新模式,应对新形势

纪律委的工作,特别是纪律惩戒工作,原本就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一些案件,光是调查谈话就需要调查员投入大半天的时间,虽然本届纪律委开创了两个“1+1”模式,极大缓解了案件数量递增与办案资源有限的矛盾,但主要还是依托全体纪律委委员的无私付出。面对律师队伍不断扩大,投诉复杂性不断上升和不断增加的案件数量,如何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是下一届纪律委需要思考的问题。这当中有些问题实际需要确立新的程序与规则,用制度去解决根本性问题。

特别是近两年不断增长的违规会见案件,一方面可能由于检察机关对该问题加大了检察监督力度,另一方面,作为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个案处分实际治标不治本,建议可以从加强宣传、教育、设立规则、规范制度的角度尝试从根本上解决该类问题。

(二)保持现有良好沟通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的探索

本届纪律委参加与本市公检法系统的沟通协作,无疑是纪律惩戒工作的一大突破。这类合作机制,除了可以让纪律委及时发现一些违纪违规的情况,更提供了能从实际入手,从制度层面处理问题的渠道。例如看守所设置电脑供律师会见使用,就从源头上解决了律师带电脑进入会见室,造成违规会见的情况。

建议下届纪律委能够与司法职业共同体的公检法相关部门继续保持良好的协作机制,并能梳理总结目前较为突出的一些违纪问题,通过与相关部门的精诚合作,解决本源上的问题,有效遏制律师违纪违规,为律师行业正本清源,树立律师行业的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