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八届二次代表大会专题 > 背景资料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研究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律协换届选举后,作为新成立的业务研究委员会,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研究委员会致力于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出现的法律问题,寻找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同时整合社会其他团体的力量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以促进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切实为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发挥应有的作用。具体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积极扩大市律协未保委的影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
(一)作为新成立的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未保委的委员都由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组成。未保委成立后,黄绮主任和麻国安副主任随即前往团市委权益部拜访,在与团市委权益部领导的交流中,双方商定将在今后保持良好的合作和联络关系,形成定期沟通机制,切实为上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各自的作用。在交流过程中,团市委权益部还向两位主任介绍了其下设的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指出不少律师还作为志愿律师,长期作为志愿者接听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热线咨询电话,并对志愿律师的尽职表现给予了肯定和感谢。
此后,团市委权益部也到市律协进行了回访。
未保委分管副会长徐晓青及未保委黄绮主任还被专程邀请到团市委讨论双方合作举办“12355上海青少年权益保护论坛”研讨会事宜。双方就此研讨会作了充分的准备。
(二)2008年12月,未保委主任黄绮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08、2009年年会暨第二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表彰大会。在此次会议上,黄绮被增补为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会上,黄绮主任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上海市律协未保委的情况以及已经开展的各项工作。全国律协未保委主任佟丽华对市律协未保委的成立表示了充分的肯定,称上海律协成立“未保委”对全国有旗帜性的作用和标志性的意义,并对市律协未保委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努力壮大未保委委员队伍,形成委员间的交流互动机制
(一)在首次拜访团市委权益部并了解到活跃在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众多志愿律师后,未保委立即通过团市委相关部门与志愿者律师取得了联系,并邀请他们加入未保委,为上海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挥更大的力量。闻讯后众多志愿律师踊跃参加未保委,未保委的委员由原先的12人增加到现在的30人之多。
(二)未保委成立伊始,委员们通过讨论决定,充分利用东方律师网为业务研究会提供的网络资源,将其建设成为委员会发布活动通知、律师业务问题交流及律师宣传的主要平台,每半个月由一名委员负责向网站提供案例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探讨性文章等内容。网站同时也将介绍和宣传该委员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决定通过后,委员们对此项工作具有很高的积极性,东方律师网的未保委板块在保持了定期更新的同时,也为未保委计划出版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手册》做好了素材积累的工作。
三、组织开展专业研讨会,切实探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存在问题的法律解决途径
未保委成立后,组织了数次大型研讨会,委员也分别在相应场合出席研讨会:
(一)2008年9月24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研究委员会与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了“三鹿奶粉致婴幼儿结石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听取了相关情况的介绍后,参会人员从多个角度展开了热烈讨论,并进一步明确了受害者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各方责任,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也对律师的社会责任进行了探讨。
(二)2009年1月4日,由上海市团市委、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及上海社科院协办的“12355上海青少年权益保护论坛”在市律协召开。论坛主题为“上海青少年家庭关爱问题”,邀请了沪上知名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12355专家志愿者以及市律协未保委律师代表等近80人出席,共同深入专题研讨缺失家庭关爱的青少年权益保护问题。多位长期关心、关注青少年权益保护问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围绕青少年家庭关爱问题,分别从各自工作、专业角度发言,畅谈意见和建议。论坛其他嘉宾也积极参与交流,与专题发言者频频互动,不时碰撞出精彩火花。市律协李慈玲副会长出席并致词,团市委徐敏副书记及研究会黄绮主任主持了会议,市律协未保委的傅平及麻国安两位副主任都作了精彩的现场互动发言。经举办单位协商,“12355上海青少年权益保护论坛”以后将根据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化推进不定期的举行。
四、未保委委员积极在各种场合发挥自己的影响和作用
(一)2008年12月15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傅平参加了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举行的中、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模拟法庭交流活动,并以中方模拟法庭未成年被告人的辩护人身份参与了整个模拟法庭的开庭过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郎胜,德国黑森州总检察长,德国联邦司法部法官和德国特里尔大学、帕莎大学的教授以及上海三级法院的法官等参加了交流活动。这次交流活动是根据中、德两国政府间法律交流计划安排的,旨在通过交流活动进一步增进中、德两国立法和司法界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相互了解。
(二)2008年12月18日、19日,“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麻国安、傅平律师受邀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在两天时间里,研讨会围绕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在中国的理论与实践情况展开了探讨。麻国安副主任在会上就“审判阶段的合适成年人参与”问题对研讨发言人的发言做了专家评议。此次研讨会由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上海团市委、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承办。
(三)黄绮主任作为市政协委员及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参加了市政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研讨”课题组,该课题报告作为市政协常委会的审议报告被通过。
黄绮主任还与团市委合作,在即将召开的市政协十一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三个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提案,以推进社会方方面面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的重视。

2009年工作计划

结合2008年具体开展的工作实际以及未保委的三年工作计划,市律协未保委决定将2009年的工作重点定位在失爱青少年权益保护,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为未成年保护条例修订以及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方面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
在开展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市律协未保委还将开展下列日常工作:
1、继续在2008年的基础上,扩大未保委在相关部门及全国律协未保委的影响;
2、加大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贡献的律师,争取能继续获得“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称号;
3、坚持做好每半月一次的东方律师网网站更新工作,为计划出版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手册》编写工作积累素材;
4、组织编写《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手册》文稿(需申请经费);
5、组织编写《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指引》(需申请经费)
6、继续与相关市、区未成年人保护部门进行联系,取得第一手的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资料,为实际解决未成年保护方面碰到的问题提供意见。

  • 一、审议并通过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2008年工作报告
  • 二、审议并通过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监事会2008年工作报告
  • 三、审议并通过市律师协会2008年度会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四、审议并通过市律师协会2009年度会费预算报告
  • 五、审议并通过市律师协会免收部分老律师个人会费方案

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2009年3月28日•上海展览中心友谊会堂
08:15—08:45 代表报到
08:50—08:55 预备会议,通过大会议程
09:00—17:00 大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