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讲座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05-26    阅读:4,205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根据《司法部关于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计划》的安排,为进一步落实《司法部关于 2004 年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学习贯彻司法部和全国律协近期就加强律《律师队伍建设所发布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 ( 试行 ) 》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作为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组成部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定于 2004 年 6月 2-4 日在北京举办“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讲座飞讲座”,将邀请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有关领导讲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内容。同时,借鉴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长期积累的执业管理经验,对提高我国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技能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讲座也邀请了全国律协教育委员会专家、路伟律师事务所( Lovells) 北京办事处主任合伙人吕立山先生 (Robert Lewis) 和律协一路伟培训项目专员、东易律师事务所江宪胜律师介绍国际大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运营经验 。 本讲座为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组成部分,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选派负责管理和培训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并根据本通知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入或者行使相应管理职能的律师。讲座旨在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借鉴国际经验,为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提供指引,引导律师事务所完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以最终通过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自律性管理这一基础环节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有关费用: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员800元/人。该费用为讲座期间的午餐费和资料费。因本次讲座是为配合正在进行的律师队伍教育整顿而进行的 ,所以除上述费用外,讲座期间的其他需参会人员共同负担的费用(包括6月2日的晚餐费用、会议费以及其他各项需共同负担的讲座辅助费用 ) 由全国律协承担。 注: 住宿、其余两天的晚餐以及参加讲座人员的其他个人费用请参会人员自理。 讲座、住宿地点:北京中苑宾馆(西直门外高粱桥斜街18号) 可乘地铁至西直门站下车转乘运通 105 路、运通 205 路、 16 路、933 、 16 路支线、运通 103 路等公共汽车北方交通大学下车。 住宿安排:住宿可由会务组代为预定,费用自理。如需住宿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住宿标准:163元/人/床/送早餐, 296 元/标准间/天/送一人早餐。 讲座报到注册时间:北京中苑宾馆(宾馆总机:51568888) 上海律师如需参会,请于5月28日前向市律协业务部报名。 市律协业务部联系人:陈东 庄燕 联系电话:64645840 54243889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讲座日程表下载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