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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与市律协就进一步避免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展开探讨

    日期:2016-03-28     作者:业务部    阅读:8,197次

3月23日下午,市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鲍慧民、副主任唐震、刘洁华法官一行莅临我会,就进一步避免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展开交流座谈。市律协副秘书长王旭峰、商事争议解决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王军旗、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施克强、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顾跃进、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宋明贵等参加座谈。

首先,鲍慧民主任就当前同案不同判所面临的各类争议进行介绍。之后,会议直入主题,围绕从制度程序上避免当前面临的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的路径展开探讨。有律师提出,在当前的民诉、刑诉、行诉法律框架下,法院系统内部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案例交流机制来避免同案、类案的错判以及存在的现实矛盾。有律师提出,可以通过各法院设置对外窗口以专门受理同案不同判问题。有律师还提出,在承办案件法官行使个人自由裁量权时,可以借鉴已有的判例回应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问题,要求在判决书中注明采纳或不采纳意见并阐述理由,通过加强对裁判文书的管理,提高承办案件法官对法律适用问题的认识。会议还认为,通过律师服务平台等高效合理的途径可以保证律师表达渠道的实现,可以搭建法院与律师、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共同追求公平公正的判决和高质量的办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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