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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男性侵"难定罪 河南"性侵男孩案"转为刑事案

来源:羊城晚报     日期:2011-07-07         阅读:5,664次

据中新社电,河南新密29岁男子性侵15岁男孩案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7/06/c_121629698.htm已转为刑事案件。6日,受侵男孩的代理律师杨磊告诉笔者,将以非法拘禁罪追究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刑事责任,“从行政拘留到追究刑事责任,缘于犯罪嫌疑人在性侵犯的同时触犯了其他罪名,虽然这个罪名很难体现出受害人遭性侵的案件本质。我国法律对男性间性侵和猥亵的定罪仍存空白。”

6月8日晚,新密15岁少年小林(化名)遭29岁男子李某持刀挟持至偏僻地点实施性侵数小时,小林精神受到极大刺激,近一个月躺在床上紧裹床单不言不语,不肯吃饭。新密警方将李某抓获后,因法律无相关明文规定,只得以一般性治安案件将其拘留15天。警方此举遭到受害者家属及法律界人士的质疑。

7月5日,新密警方表示,该案件已转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亦由拘留所转入看守所。

已经与受害人家属签署了“法律援助申请书”和“代理控告委托书”的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魏广秧、杨磊律师表示,虽然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但此案件是在性侵犯的同时触犯了其他罪名——非法拘禁罪。现该案件已经转化为刑事案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既平了民愤,也为受性侵的孩子讨一个公平。

“之前的全国首例‘男男强奸’案也是因为法律上存在空白难以确切定性,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一年。”杨磊说,“无论是故意伤害罪还是非法拘禁罪,虽然说追究了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实际上这个罪名没有体现出这个案件的本质,我国法律对于男性间性侵和猥亵的定罪仍存在空白。”

随着社会的发展,之前没有凸显出来的犯罪行为屡次发生,对于相关的法律缺失,杨磊表示:“不可能一部法律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完善立法也要有一个过程和程序。像醉驾行为早就有很多,但最近才有立法。我国现行法律需要随时代发展,渐渐补充和完善。而类似案件的连续发生也迫切需要最高法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和增加刑法相关条款,才能与时俱进地解决好现实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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