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无  时间:2012-03-24  作者:无

           一、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上海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已于今年完成了换届工作,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共有委员55名,均为本市优秀的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其基本情况为:

经民主选举,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主任为周吉高律师(建领城达),副主任为杨振裕律师(诚建成)、鞠恒律师(中茂)和秦辉律师(盈科)。

二、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主线与工作重点

通过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的热烈讨论,研究会决定将“以研究会为中心,做大做强建设工程律师业务”作为今后3年的工作主线,并将“立足实务研究与交流”“发展深化合作平台”“创新营销方式”等内容确立为本届研究会的工作重点。

围绕上述工作主线与工作重点,研究会还优化了具体的工作方法:首先,配备了一支能配合研究会工作,兼具研发、营销、会务等综合职能的秘书队伍,为每次活动的开展完成调查研究、活动策划、人员通知、协调联系、材料制作、会务管理、记录总结等一系列事宜,在减轻委员们参与活动负担的同时,保证活动质量。其次,在每次活动结束后,以简讯、《活动简报》、《会议综述》、专业文章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反映活动取得的成果,并发送给律师协会以及全体委员。最后,研究会还积极组织编制一些业务资料发送给各位委员以及有需求的合作单位,积极为委员们的日常工作服务。

三、2011年度研究会主要活动汇总

本年度,研究会组织开展的主要活动有17项,主要可分为:“工作会议”、“举办研讨会”、“法律法规修改建议”、“其他活动”四类。

(一)工作会议

1、2011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

2011年2月,新年伊始,全体委员汇聚一堂,讨论了研究会今年的工作计划,并初步确定了将于本年度开展的9项重要活动(详见下表)。

序号

年度计划中的活动

备注

1

举办“新国八条、二十二条意见对建筑房地产市场

及律师业务的影响”研讨会

已完成

2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的编写与刊发

已完成

3

与上海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合作举办

“如何做好企业法律顾问”的研讨会

因协会换届而延期

4

邀请上海高院赵明华法官就高院《关于建设工程案件审理

指导意见》举办讲座

因该意见未颁布而延期

5

与江苏、浙江建房委合作举办实务研讨会

调整入下年度工作计划

6

与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司法鉴定管理处等单位

合作举办“工程造价与司法鉴定相关问题研讨会”

调整入下年度工作计划

7

与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等单位

合作举办研讨会等活动

已完成

8

新颁布法律法规、地方法律文件的修改建议工作

已完成

9

市律协业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已完成

 

2、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

2011年7月1日,换届完成后的研究会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本届研究会今后三年的工作主线、工作重点,以及拟开展的活动,收到与会委员的建议共计10条(去除了重复的建议):

(1)选取一个好的主题,组织一次长三角(江浙沪)地区的大型研讨会。(计划于未来三年内开展)

(2)由于各地在建设工程领域都有自己的指导意见、法规、规章,可考虑由研究会对此做一汇编,甚至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提高大家“走出去”的能力(已开展并完成)。

(3)集合研究会力量,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做一最新政策汇编、解读类的定期刊物,对内帮助委员们及时获取信息,对外宣传整个研究会。(正在尝试中)

(4)在每次会议前,预留一段时间,让一些在某方面处于前列的律师分享经验与成果,委员也可将手头经办的疑难案件拿出来共同讨论,大家共同进步。(已开展,如安排律师在会上做主题发言)

(5)在“铁公基“等基础设施领域,以前涉及还不多,可考虑进一步开拓。(提倡委员个人开拓)

(6)突破瓶颈,拓宽一下建设工程领域律师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7)借助《建筑时报》等媒体平台,将一些好的案例、研究成果予以发表,进而也是对我们律师、研究会的宣传(已开展)。

(8)创造机会让委员与施工行业协会等平台中的企业做一些深入的,乃至面对面的交流,挖掘业务机会。(已开展)

(9)在业务承接中,倡议不搞低价竞争、恶性竞争。(已开展)

(10)以“巡讲团”的形式开拓外地市场。(可行性不足)

(11)提供了两个新的研讨话题:第一,装饰工程存在不同的类型,哪些装饰适用建筑法,哪些不适用建筑法,各地的规定可能不一样,可以研究一下;第二,在钢结构方面,纯钢结构制作是否适用建筑法,能否直接发包,是否适用资质规定。(建议与华东律师论坛相结合)

详细内容,可参见《研究会活动简报(第一期)》。

3、建设工程业务主任与副主任工作会议

2011年7月7日,新一届研究会主任与副主任对第一次工作会议中委员们提出的建议逐条进行讨论,依据其可行性,确定是否放入工作计划,并确定了负责人。

详细内容,可参见《研究会活动简报(第二期)》。

(二)举办研讨会

1、新国八条、二十二条意见对建筑房地产市场及律师业务的影响

2011年2月28日,研究会于律协第一会议室召开了此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主要围绕新国八条、房产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海“22条”等最新发布的政策,分析了其对当前形势的影响,并重点讨论了两大问题:

(1)新政对建筑房地产市场以及企业的影响;

(2)律师如何应对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

2、企业在实施《二十二条意见》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1年7月1日,研究会于律协第一会议室召开了此次研讨会。各位委员就上海“22条”发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探讨,此次研讨会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

(1)“22条”颁布以来,监管工作所呈现的新特点与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

(2)企业在贯彻落实“22条”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比如,“分包合同的备案问题”、“综合保险的缴纳问题”、“建造师的流动问题”、“一些额外费用的增加问题”、““22条”中部分条款的越权问题”。

详细内容,可参见《研讨会会议综述》。

会后,研究会及时总结了研讨成果,形成专题文章《对企业在贯彻实施“22条意见”过程中所遇到问题的探讨》,并以研究会的名义发表于《上海建筑业信息》(2011年7月刊)以及《上海市政公路》(2011年8月刊)。

3、当前形势下施工企业可能凸显的风险及其化解与防范

2011年11月11日,研究会于律协第一会议室召开了此次研讨会。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不仅有研究会的委员律师,还有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的领导与部分会员企业,以及建筑时报社的领导。

大家共同就房地产宏观调控持续收紧下的行业形势与可能凸显的风险与防范进行了探讨。大家普遍反映了资金紧张、垫资、优先受偿权放弃、工程款拖欠、停建缓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施工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据此制定应对之策,此外还探讨了情势变更原则等较新颖的话题。

详细内容,可参见《研究会活动简报(第三期)》。

4、当前形势下房地产企业可能凸显的风险及其化解与防范

2011年12月2日,研究会于律协报告厅举办了此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研究会与上海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法律分会共同举办,主要从“融资”“建筑”“销售”这三个方面探讨了当前形势下房地产企业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以及防范、化解之道。

在研讨会上半场,王小咪(德载中怡)、韦烨(汇衡)、鞠恒(中茂)、胡洁(锦天城)、雷士国(金钟)五位律师从不同的侧重点发表了精彩的主题演讲;在研讨会下半场,企业代表就当前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而与会律师则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进行了讨论与解答。研讨会结束后,与会人员于青松城参加了晚宴,并做进一步交流。

(三)法律法规修改建议

根据律师协会业务部的任务分配,研究会还积极组织委员就上海相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文件给出书面的修改建议。

此项工作由研究会副主任鞠恒律师具体负责,各位委员先以书面形式向研究会提交修改建议,研究会经过汇总、整理、审核后再向律协业务部统一提交。本年度提供修改建议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

1、《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2、《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3、《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4、《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5、《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

6、《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

此外,研究会的委员律师还积极参与市人大关于法规修订的座谈,并给出建议。

(四)其他活动

1、《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的完成与发布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的编写、刊行历时三年,经过了协议签署、实地调研、分工起草、编委会审稿以及评审等5个阶段。今年,编委会对《指引》的稿件进行了最后的审稿与总结工作,并联系排版、印刷工作,于今年7月正式刊发。

11月11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建筑时报社、上海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就《指引》的发布举行了一次简单的发布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钱翊樑先生;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秘书长高志海先生;建筑时报社总编辑李怀清先生;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龚一民先生;建筑时报社建筑法苑栏目主编孙贤程先生;上海市律师协会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冯加庆先生都出席了发布会,并向各位编委与起草人员表示感谢。

《指引》分为9章,共计104条,根据业务承接、合同签订、分包、施工、竣工验收、结算、保修和纠纷处理等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进行划分,总结了其中最常见的法律风险,并给出有针对性的防范与化解方法。

《指引》的编写和刊发对律师行业来说,可谓一次前所未有的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律师行业都有办理施工行业的相关指引或者操作规范,但这些规范仅仅是站在律师的角度上来拟定,旨在帮助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案件,应用的范围相当狭隘,而这份《指引》已突破了此局限,是律师站在施工企业的角度去研究、解决法律问题,旨在使其成为企业管理者在遇到常见问题时可以随时查询的资讯类手册,是将建筑和法律两个行业紧密联系的总结性成果,标志着我们上海律师在专业化道路上取得了一大进步。

该《指引》将向研究会委员、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免费发放。此外,研究会拟计划向各地律协下属与建筑房地产相关的研究会寄送,作为一次对外交流活动。

2、《各地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指导意见汇编》的完成

根据委员在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建议,由研究会副主任秦辉律师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搜集、制作了各地法院对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汇编,并已作为研究会的业务资料发送给了各位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