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主动性较差”
日期:2007-08-29
作者:广州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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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与会代表都提到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的主动性比较差。来自华之杰律师事务所的郑飞虎律师说:“由于法院主动性不够,调查财产的事情都交给了当事人,但由于我们的权限有限,进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的效果肯定没有法院亲自调查的好,而且如果得不到有关政府部门的配合,我们很难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
广州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的梁灯也反映了同样的问题,该公司与三家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标的达到2000多万元。2005年法院已经判决执行,但两年过去了,还没有执行到位。由于法院不调查,该公司不得不自己去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