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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上海代表江宪:不公开电信资费成本是违法的

    日期:2008-01-23     作者:钱勤发 杨丽琼 王瑜明    阅读:2,770次
    

今天上午,移动通信漫游通话费听证会在北京河南大厦举行预备会,解答听证代表的技术性问题。出席听证会的代表共18人,其中有5位消费者代表。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及组办单位派员参加听证会。

代表上海消费者出席这次听证会的,是本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江宪律师。他多次点评过手机话费的格式合同,对电信行业比较熟悉,且热心为消费者维权,再则专职律师,熟悉法律知识,被市消费者协会推选为最合适人选。

重点应该关注长途通话费

江宪于昨天上午9时,搭乘东方航空班机飞赴北京。他说,尽管会务组建议:听证会举行前,请不要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对外发表意见。“可‘建议’一词,不同于明令禁止。我可以接受这个建议,也可以不接受这个建议。”他说,手机漫游关系到5亿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既然发扬民主公开听证,就没必要遮遮盖盖,尤其对新闻界更要透明,免得误猜误传误导。

今天零时,我接通江宪电话。他说,几个小时前收到会议发来的一份审计报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和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委托北京中审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手机漫游费成本为每分钟0.0485元。可见原来的0.2元远远高出成本,成为电信的一种暴利。

江宪说,这次听证会一切走法律程序,10天前就收到会议所有材料。先前公布的“两个方案”有个共同点,就是取消0.2元漫游费,合情合理,消费者都表示拥护。他认为,取消手机漫游费不应成为这次听证会的议题,重点应该关注长途通话费。为此,他与消费者代表,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乔新生和从四川一所中学退休的黎香友作了沟通,一致要求在今天下午的正式会议上,公开长途通话费的成本。要不,这个听证会就毫无意义。

江宪说,手机漫游通话费包括三个部分——漫游费、通话费、长途费。其实,漫游费是小头,大头是长途费和通话费。现在长途费每分钟0.7元,加上通话费0.4元,等于1.1元,资费太高。

欧美国家不但没有漫游费,而且通话费也很便宜,科技发达了,通话成本大大降低。

手机通话费应与国际接轨

随即,江宪依法发表意见。他说,制定电信价格的依据是199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2000年9月20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价格法第8条写道:“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电信条例第23条写道:“电信资费标准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同时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电信业的发展和电信用户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条例和法律都提到两个关键词“成本”。

既然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成本为“定价原则”,为何不能公开手机长途通话的成本价格呢?江宪说:“随心所欲的定价既是‘无本之木’,且又违反了法律法规;再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理当有权了解手机长途通话费的价格构成。要不,就是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违法行为。所以,我们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理直气壮提出公开手机长途通话的成本。既然我是代表消费者听证,就要为消费者讲话。我还要建议,手机通话费应与国际接轨,取消双向收费,谁主叫谁付费。”

手机长途通话费成本究竟多少?不应成为“商业机密”,应该明明白白告诉消费者,不能垄断后“打闷包”。听证会是好事,好在民主,好在听取公众意见,且从“逢听必涨”慢慢过渡到“逢听必降”。漫游费原本就不合理。晓得不合理,能改就好。

取消漫游费是个进步。但愿,依法办事,再进一步……5亿消费者期待着!

手机漫游费究竟该怎么收

两部委公布漫游费听证会两套讨论方案

评论

【专家观点】

手机漫游费究竟该怎么收?

召开单一的漫游费听证会不科学

-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舒华英

“电信资费环环相扣,仅仅召开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的听证会不科学,我持否定态度。”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舒华英说,电信资费包括很多内容,如果要开这样的听证会,应该把所有的电信资费都包括进去,综合考虑本地通话、长途资费、漫游费等,制定出各种方案后一起听证。“如果只对漫游费听证,会顾此失彼。”

现行的漫游费是十几年前制定的标准,“这几年,手机话费通过套餐的方式大大降低,而漫游费十几年不变,肯定不合理。降价有必要,但不能取消它,因为它有一定的成本,包括设备需要人维护、网络需要建设扩大,这些很难从理论上计算。”舒华英说,“对用户来说,取消资费、享受免费服务自然最好,但运营商就无法盈利了,服务质量也难保证。而且,电信行业的发展、未来新设备的研究发展,都需要资金。”

舒华英认为,有些代表提出的,要取消基本通话外的所有费用,没有科学依据。至于各地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则会产生新的问题,他举了个例子,如果网络没有漫游功能,一个城市只考虑常住人口就够了,有了漫游功能,就要适当增大网络容量。假如全国的资费不统一,有些城市取消了漫游和长途费,其他地方的人就可能会跑到那个城市去买卡,这个城市的移动运营商不仅服务没有收入,而且网络质量也会下降。目前,他认为可行的解决办法是,统一下调所有的通信资费,并让全国统一资费。

舒华英指出,运营商作为盈利企业,如果取消漫游费,就会让本地网用户承担维护和运营的成本,受损的还是消费者。因此,漫游费只能下降,不能彻底取消。

漫游费的成本不能精算

- 信息产业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杨培芳

信息产业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说:“精确计算漫游费成本是不可能的。”我国曾花800万元请专家计算过相关结算成本,结果发现,根本无法算。

杨培芳指出:“电信资费主要由网络设备成本、软件成本和需要分摊的运营成本组成。一个网络,无论是移动网络还是互联网,建成后有很多功能,比如长途、市内通信功能、短信功能、手机定位等,漫游只是其中之一。这些功能共同分摊了网络和人员的成本,究竟哪个功能分摊了多,怎么分,都难以计算,也没有标准可依。有人根据运输经济原理按传输比特流量分摊,可能每次漫游成本只有一分钱,于是提出要取消漫游费;如果用同样的办法估算,一条短信的成本可能只有一厘钱,是不是短信费也应该取消?反过来,上网、看电视需要比发短信高数百万倍的比特流量,又该按什么收费?”他认为,漫游成本只能估算。漫游费究竟如何分摊成本是个世界性难题,但不可能是零。

杨培芳说,取消漫游费是个误区,未来的发展趋势是手机漫游费下调但不免除,费用结算更简单透明。“简单地说,有点像套餐。”他解释,比如前100分钟使用漫游功能,每分钟收取0.2元,第100分钟到200分钟,就降为每分钟0.05元,依此类推。也就是说,使用这项功能次数越多,资费越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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