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从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内部管理、行业自律、队伍建设六个方面,二十六条细则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两个律师事务所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对一个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指导,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所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年内全部通过省规范管理建设达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