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全党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紧密联系法院实际,突出强调实践特色,以"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实践载体,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明确“四个更加注重”、“五个统筹兼顾”和“六个坚持,六个确保”的工作思路,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工作如何服务于科学发展和人民法院工作自身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制定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调研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发表次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立即召开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作出部署。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再次召开会议,进一步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及其他院领导先后赶赴辽宁、河北、天津、黑龙江、江西、山东、广东、四川、湖南、江苏等地就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调研。
10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大会,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王胜俊指出,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得是不是深入,是不是有效,关系到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关系到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关系到人民法院又好又快地发展。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好人民法院实现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的问题,确保人民法院理念正确、审判公正、执行高效、队伍廉洁,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动员大会后,最高人民法院各有关庭、室、办积极行动起来,普遍采取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就如何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具体方案,并组织局处级干部观看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报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迅速展开。
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各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要求把解决突出问题摆在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位置,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为进一步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便于社会公众对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在网上开设专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突出实践特色 注重解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的学习实践活动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政法工作和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结合起来,与总结人民法院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的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与推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结合起来,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把实践特色贯彻到活动全过程。同时要求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归纳起来,就是抓住一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一条主线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这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确立"三个至上"的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二是提出新时期人民法院"六个坚持、六个确保"的工作思路,努力在司法活动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三是狠抓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最高人民法院要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以深厚的群众感情为基础,以科学的工作方法作保证,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为目标。
人民法院一切决策和执法办案活动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专群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标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在司法为民上要有新举措,在改进工作作风上要有新起色,在规范司法行为上要有新进展,在提高司法能力上要有新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新成效,真切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抓好执法办案,这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为经济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最终要由审判工作的成效来体现。要提高办案效率,真正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理、及时裁决。必须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有效措施,转化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的实际成效,提高案件审结率、执结率、服判息诉率。要切实解决好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力争从根本上扭转涉诉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达到四个方面的目标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司法理念。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和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理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解决司法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抓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最期待解决、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最需要解决、克服一定困难有可能解决的重要问题和环节,集中力量攻坚。三是要创新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着眼于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以科学的体制机制保障严格公正文明高效司法。四是要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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