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看法 茶位费应该取消
日期:2009-02-23
作者: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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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餐厅吃饭要支付茶位费,已经成为广东特色的餐饮消费潜规则。一位在酒店从业多年的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酒楼制定这样的规定,也是考虑到了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一般没有几个顾客会愿意为几元钱争论,慢慢地这就成了餐饮行业的潜规则之一,而收取茶位费也成了酒楼一笔不菲的收入。按照每位顾客2至5元收取,生意火爆的酒楼每天光是靠收茶位费就能多赚上千元。
明鼎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葛向平表示,正如酒楼提供开水不得收取开水费、提供空调不得提供制冷费一样,酒楼向客人提供茶水是一种配套服务,不应该另外收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酒楼茶位费有违自愿自主消费和公平交易原则,也应予取消。酒楼提供茶水属应有服务,另外收费显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