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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文辉)爆炸声中的能源谈判

日期:2009-03-13     作者:岳文辉



导语:
     1996年末,笔者作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某国有矿产企业的法律顾问接受委托赴泰国曼谷参与中、泰联合开发泰国南部“亚拉府某锡铅锌多金属矿”合作项目的谈判工作。恰缝当时泰国“他信政府”下台,泰国政局极其不稳。2006年12月31日晚“他信政府”的集团势力在泰国曼谷制造了连环爆炸事件(当时泰国国民一致猜测),引起强烈国际反响。巧合的是那晚笔者进行的谈判地点就在爆炸现场,笔者亲眼目睹了什么叫“血肉横飞”!感触极深!回国后笔者作为一名律师尤感唯有安定团结的国内环境才是发展经济的有力依靠,和谐文明的社会才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坚实基础!更体会到如果没有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中国律师怎么可能踏上异国的土地?怎么可能维护中国境外企业的合法权利?

      2006年12月31日这一天,全世界人们都仰首期盼着新一年的到来,憧憬着来年美好的生活。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每逢重要的节日都是亲朋聚首,举家团圆的日子,但此时,我却不得不惜别家人只身前往泰国曼谷——作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某国有矿产企业的谈判律师,将与泰国某公司就联合开发泰国南部“亚拉府某锡铅锌多金属矿”的合作开发事宜进行合同谈判。
     云南是“矿业王国”,与中南半岛在矿产资源的合作领域有巨大的潜力,而我国已经加入了“WTO”并在积极为“10+1”东盟自由贸易区而努力,如果云南省及其所属矿产企业和相关部门能顺利“走出去”,和中南半岛诸国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展开合作,一定会产生“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对我国都是不无益处的。我深知,此行的责任重大!
时值傍晚,曼谷街头人群熙熙攘攘,庆祝的氛围渐愈浓厚,但在曼谷某国际宾馆的谈判桌上,中、泰能源企业彼此的较量却异常激烈,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我作为中国企业的律师,对于涉及我国及国有企业利益的诸多问题,如(1)泰籍公司是否能将“投资收益”和“股东收益”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进行分离?(2)如果“泰籍公司”依据泰国法律和“中国公司”合作,在合作过程中“中国公司”依据泰国法律也有权在收益中优先将合作前期投资按投入比例收回,那么赢利款在汇出泰国境外或合作产品在优先运出泰国境外的过程中,泰国法律是否有相应的限制性规定?(3)该合作项目是否能纳入泰国投资促进委员(BOI)审批优惠项目?(4)中国合作企业的持股比例?(5)中国企业办理工作许可证必须具备条件和所需文件?等等条款上,既要注重谈判技巧又要在关键的问题上据理力争,以保障我国企业在境外合作项目中的正当法律权益。
     时间在这样艰苦的谈判中一分一秒的过去,可迎来的却不是新年欢快的脚步和钟声。突然,一声巨响伴随着明显的震感,随后便是人们惊恐的喊叫和绝望的求助。很快,谈判桌上的人们都意识到这并不是为了庆祝新年而绽放的礼花。在一片惶恐和惊慌中有人打开了电视机,人们的不安得到了证实,泰国曼谷新闻发言人称:当地时间傍晚6时30分(北京时间7时30分左右),曼谷市内至少6处重要商业区几乎同时发生连环爆炸事件,持不同政见者在袭击中使用了遥控炸弹、自制炸弹和手榴弹,而其中的一起爆炸就发生在我谈判的宾馆楼下超市中。是适时终止还是继续坚持谈判?如果终止,这场无疾而终的谈判将大大延迟双方合作开发的进度;而如果坚持,在时局不明的情况下谁也无法预测还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回到谈判桌前,我暗暗作了决定,谈判照常进行。在剩余的时间里,对于争议条款的磋商仍然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双方律师都表现出了非常好的职业素养,而我更是以良好的心理素质很快回到谈判状态,有理有节地推动着谈判的每一个条款进一步地深入。当时由于泰国法律规定在泰籍法人中,外籍股东只得占有49%的股份。在这种情况下,泰方股东持有51%的股份,则属于多数票一方,在外籍股东不表示赞成的情况下,泰方股东仍具有以多数票进行表决通过的权利。对此为维护中国投资方的经营权益,防止泰国股东滥用表决权,我作为中方谈判律师坚持认为: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文规定公司的决议应具有股东55%以上票数才能表决通过,否则中方将在“技术提供条款”上设置障碍!为了达到双赢的结果,最终泰国律师不得不接受我的观点(对这一条款的修改,泰国律师私下里对我极其佩服!后来我得知:正是因为这一条款的作用,使得中国能源企业避免了日后的许多经营被动局面,同时这一条款的设计也被广泛使用在以后所有中国在东南亚各国投资的中方起草的合资合同中)。窗外发生的一切仿佛与这个空间隔绝了一样,双方谈判组中每一个人都在恪守自己的职责。而在这一过程当中,我也赢得了作为一个中国律师应有的尊严和口碑,得到了泰国同行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在所有人的努力下,谈判如期结束,但我的行程却变得不定起来。由于泰国国内局势突变,机场所有的航班取消,原定回国的计划也不得不延迟,但是泰国国内的悲剧却仍在上演。第二轮爆炸发生在当地时间1月1日凌晨零时(北京时间1日凌晨1时)前几秒钟,一枚安置在公共电话亭内的炸弹突然发生爆炸,导致数人受伤。此后大约2分钟,距离电话亭不远的另一枚炸弹也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震动波及30米左右范围。凌晨,当我国中央国际台在国内播出泰国这一爆炸新闻后,同事,朋友都为我的安危捏一把汗,而我也第一时间和他们取得联络,告知大家我平安无恙但回国行程不得不更改。
      滞留曼谷,念及国内,必是一番喜气洋洋,和乐融融的景象,新年诚挚的祝福随着人们的笑容传递着和谐幸福的气息,午夜的浦江,必是华灯异彩,游人如织,人们竞相享受着这份安定平和带来的舒畅自由。而此时,我只能静静的等待曼谷国际机场的重新开放,迫切地希望能够尽早回到家人的身边。虽然这个新年是在曼谷的爆炸声中悄然度过了,但在我的心里却对这份独特的经历有了更深的体悟,同样素以“微笑国度”著称的泰国,这场灾难在每个人心头却投下了挥之不去的阴霾。
     2007年1月1日一早,不论是泰国的王室还是总理都不是忙着拜年,而是跑到医院看望爆炸受伤人员,分送日常用品和食物,人民正常的生活和活动也受到了影响,更不用提旅游业受到的重创。当时我想:只有此时,才能真正体会到唯有安定团结的国内环境才是发展经济的有力依靠,和谐文明的社会才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坚实基础。更体会到如果没有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中国律师怎么可能踏上异国的土地?怎么可能维护中国境外企业的合法权利?国家的强大繁荣让更多的中国律师有机会走出国门,而只有站在世界的舞台上,才更能了解身后和谐稳定的祖国才是无可替代的坚实后盾。
      泰国飞往中国的泰籍航班起飞了,当飞机降落在云南昆明国际机场,当我透过机窗看到机场上鲜艳的五星红旗时,我的眼睛终于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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