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荣)律师还我清清白白
日期:2009-04-24
作者:王国荣
关于打官司,在黑白颠倒的岁月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它反映出司法的不公平公正。唯利是图的律师是为有钱有势的人辩护的,因此冤假错案层出不穷,遭殃的是有口难诉的黎庶百姓。
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年,中国大地如沐春风,百废待兴,拨乱反正,一批批冤假错案得以平反昭雪。科教兴国、以法治国走上了正确的轨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蔚然成风。现在发生任何纠纷都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圆满解决,而且使人心服口服。笔者曾亲身经历过这样一起“律师还我清清白白”的事例。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的一个夜晚说起,在家人熟睡之际,遭盗贼光顾,我放在编人员衣袋里的皮夹子被盗,损失人民币数百,最麻烦的是我的身份证也一起被盗走了。轻而易举拿到我身份证的盗贼顿生歪念,马上到位于四川北路上的协亨手机城买了一部CDMA的手机。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家的信箱里总会收到联通公司的帐单,我颇感纳闷:当时我还没有使用手机,何来手机帐单?因此,对此我置之不理。随着时间的推移,欠帐的数目越来越大,联通公司曾经亲自派人到我家来催债,一段时间搞得我焦头烂额、寝食难安。更令我费解的是协亨手机城的柜台营业员也一口咬定是我本人去买手机的,而且添油加醋说的绘声绘色……
当时我真像是被五雷轰顶,有一种“即便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感觉,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种选择:一是如果就此罢休,继续背黑锅,那么欠款将是无底洞,窃贼却可以悠闲地逍遥法外:二是身正不怕影子歪,不能轻易放弃……静下心来,权衡利弊,我理智地选择了后者。冷静地思考了一下,可恶的盗贼在买手机时肯定要在发票上留下蛛丝马迹,比如说签名等。因此,我要求虹口法院做笔迹鉴别,当时,一位年轻的联通公司聘请的徐姓律师递给我一支笔,我在他的本子上签下了我的大名,他看了一下,马上明白了,欠款手机不是我买的……这起旷日持久的手机风波终于尘埃落定了,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万分感激联通公司的律师为我主持了公道。
如今,律师的形象在我的眼中变得越来越高大,我们的国家也越来越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