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动态
一维权二监督三疏导四顾问 安徽律师参与领导干部接访
日期:2009-05-15
阅读:2,606次
安徽省司法厅会同省信访局4日出台《关于认真做好律师陪同领导干部接待涉法信访工作的通知》,凡是领导干部或信访部门提出律师陪同接访要求的,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要选派律师参加。省司法厅要求,陪同领导干部接访的律师要相对固定,便于熟悉相关领导主管的工作范围及其政策法规。对于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的案件,需律师陪同的,信访部门应至少提前5日提供相关材料。同时,陪同接访的律师应佩证或挂牌上岗,标明律师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接受群众监督。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律师接访起到了维权、监督、疏导、顾问四个方面的作用。
据了解,安徽省司法厅和安徽省信访局于2003年便联合发文,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5年多来,全省350多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2000余名律师,先后参加信访接待2万余人次,共接待涉法信访事项3万多件,接待信访群众超过10万人次。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