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专职律师服务农户
日期:2009-06-15
作者:王开颖 郭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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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汕头市法律援助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法下基层“法律援助一进两服务”活动,即通过法律援助进农村,服务学生、服务农民,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从6月10日开始,市法律援助处派出专职律师到我市农村中小学校,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开展法制教育。从6月20日起,组织专职律师直接挂钩农户,开展便民服务,内容包括担任农户法律顾问、为农户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