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招聘公职律师
日期:2009-06-26
作者: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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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职律师1名,专职从事政府法律事务。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0日至2009年6月30日,每天8:30—17:30;报名方式:直接到扬州市司法局407室报名,或通过E-mail将报名表发到扬州市司法局电子邮箱(yzlx8408@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