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规范庭审活动,维护司法权威,出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行为规范》,对法官和律师出庭按规定着装作出了明确规定。2009年7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深圳市律师协会,自2009年8月1日起,将对全市法官、律师参加庭审的行为进行规范。
深圳市律师协会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行为规范》高度重视。为树立全市律师执业的良好形象,保障律师参与正常庭审活动的权利不受干扰,杜绝假律师违法活动,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过实施的《律师出庭服装使有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规定,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09年7月15日发布《关于律师参加庭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市律师自2009年8月1日起,在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时,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7月23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出通知,要求深圳律师严格遵守关于开庭穿律师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