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关于报名参加2010年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选拔的通知

作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日期:2009-09-30    阅读:2,051次
 

 

各位律师:

全国律师协会2010年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的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经筛选和批准后的候选人将于20106月赴英。报名事宜及项目介绍具体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具有2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历;

2、年龄在报名截止日(2009111日)前不得小于25岁,不得大于40岁;

3、具有有效的英语雅思IELTS考试成绩(培训类或学术类皆可),总分6分以上且各单科成绩不低于6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报名表(需加盖协会公章)

4、从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hina-society-access-to-justice-lctsyounglawyer.htm上下载并用英文填好的Lord Chancellors Training Scheme for Young Chinese Lawyers 2010-2011 Application form

5、申请表中所要求的推荐信(需用带推荐人单位抬头纸的信函纸出具);

6、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出具的对律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等方面审查的证明书;

7、报名汇款单复印件

三、雅思考试事宜:

1、项目申请人自已进行报名参加雅思考试。

2、有关雅思考试的其他事宜,请与英国文化委员会考试部或各地雅思考点联系。

电话:010-65906903

网址: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n

请务必于截止日期2009111日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全国律协国际部.入选者需在赴英前与全国律协签订培训协议。另外请将报名费叁佰元汇至:

帐户名称: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银行帐号:00044208091001

银行代号:BKCHCNBJ/BCHOCN22234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1

 

联 系 人:戴磊

    话:(010) 8402 0214

    真:(010) 6406 0207

    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6

电子邮件:dailei@acla.org.cn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09928

 

附件:报名表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