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全国律师协会2010年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的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经筛选和批准后的候选人将于2010年6月赴英。报名事宜及项目介绍具体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具有2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历;
2、年龄在报名截止日(2009年11月1日)前不得小于25岁,不得大于40岁;
3、具有有效的英语雅思IELTS考试成绩(培训类或学术类皆可),总分6分以上且各单科成绩不低于6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报名表(需加盖协会公章);
4、从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hina-society-access-to-justice-lctsyounglawyer.htm上下载并用英文填好的Lord Chancellor’s Training Scheme for Young Chinese Lawyers 2010-2011 Application form;
5、申请表中所要求的推荐信(需用带推荐人单位抬头纸的信函纸出具);
6、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出具的对律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等方面审查的证明书;
7、报名汇款单复印件
三、雅思考试事宜:
1、项目申请人自已进行报名参加雅思考试。
2、有关雅思考试的其他事宜,请与英国文化委员会考试部或各地雅思考点联系。
电话:010-65906903
网址: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n
请务必于截止日期2009年11月1日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全国律协国际部.入选者需在赴英前与全国律协签订培训协议。另外请将报名费叁佰元汇至:
帐户名称: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银行帐号:00044208091001
银行代号:BKCHCNBJ/BCHOCN22234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1号
联 系 人:戴磊
电 话:(010) 8402 0214
传 真:(010) 6406 0207
地 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6室
电子邮件:dailei@acla.org.cn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0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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