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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评选公示

作者:上海市司法局政治部   日期:2009-10-15    阅读:3,652次
 

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评选委员会研究同意,以下个人被推荐为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记功个人、先进个人、表扬候选人,现予公示。

拟评为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个人并记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一次:

邵曙范(震旦所)   胡贤德(贤德所)       张善美(天一所) 

刘习(君悦所)  吾买尔江(同源上海所)  韩明志(韩明志所)  吴益民(吴益民所)  田志超(中夏旭波所)  黄亚忠(申江所) 范仲兴(范仲兴所)

 

拟评为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个人:

江净(新闵所)     欧阳润(浩信所)      张俊(宏伦宇君所) 

张慧卿(恒业所)   岳文辉(金能所)      张盈东(沪南所)

沈秋 君(方正所) 周仁昌(群成所) 姜涛(兴业所)

周桂云(同一所)

 

拟全市通报表扬:

邵柏钧(沪中所) 崔鸿祥(集天成所) 钟颖(钟颖所)

潘书鸿(恒建所) 胡枝东(联诚所)   秦雷(秦雷所)

吴军(万联所)     王嵘(汉商所)    王润华(志道所)

沈国英(沈国英所)

 

对以上公示候选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 20091016日起 至 20091020日 止

联系部门:市司法局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地址:吴兴路2252618室;邮编:200030

联系人:魏晔、张发胜

联系电话: 2402989824029712;传真:64740692

 

联系部门:市律师协会办公室和宣传部

地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邮编:200032

联系人:陈东、潘毓霞

联系电话:6416370364180573传真:64185837

 

上海市司法局政治部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

 

注:本公示同时在东方律师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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