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活动之六——“律师精神的传承与发扬”研讨会在卢湾区举行
日期:2009-12-15
作者: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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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律师精神的传承与发扬,2009年12月8日,由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社会与法治委员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卢湾区司法局、区律工委等单位承办的“律师精神的传承与发扬”研讨会在卢湾区科学会堂举行。民盟中央副主席索丽生、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刘家琛、市人大法制委主任沈国明、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卢湾区司法局党委书记韩超、局长翟世祺等领导出席会议。全国律协代表、各区县司法局、律工委领导、卢湾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等一百余人参加了会议。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乃蔚主持了会议。
索丽生主席和刘家琛大法官在研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卢湾区司法局、工商银行在挖掘保护律师文化、传承弘扬律师精神方面所做的工作,勉励广大律师抓住机遇、集思广益、为推动法治进步,促进律师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随后,民盟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原主任黄景钧、民盟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司法理念与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崔永东、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立民、中国行为法学会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会长朱洪超律师、上海市社科院历史研究所陈同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围绕传承律师文化、推动法治文明进步,提升律师社会地位,发挥律师社会作用,挖掘“上海律师公会”历史,传承上海律师精神三个议题与专家、学者、律师们展开研讨,大家畅所欲言、群策群力,为推动律师精神的传承与发扬积极献言献策。
会上还举行了“中国行为法学会律师行为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司法理念与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上海研究基地”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