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伴随着改革开放号角的吹响,我国一度中断的律师制度重新起步。
从那时起,广西律师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今天已发展成为社会法治进程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2009年,律师制度恢复已经整整30周年。
30年来,律师的身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吃皇粮”的国家工作人员,逐渐演变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由职业者。
律师的形象也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从“坏人”的代言人变成的权益的代言人。
律师的业务“触角”越伸越广……
今天的律师已与我们大家,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密不可分。
从今天起,本报将推出系列报道,带大家近距离地走近律师行业,去感受法治进步的脉搏……
1979年,我国中断了20年的律师制度重新萌芽。从那时起,广西的律师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人数在30年间增长了70倍。在此过程中,律师的身份和作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上世纪80年代:
律师门槛很低
申请考核就行
【经历】老百姓对律师认识很模糊
曾任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的刘晰律师从1984年就入行了,他告诉记者,在上世纪80年代,律师属于国家干部,都是有编制的,并且由国家发工资。用老百姓的话说,当时的律师是“吃皇粮”的。由于有正式编制的专职律师较少,社会上产生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流行做兼职律师,而且做律师的门槛很低。
“稍微有点文化的人,只要向法律顾问处提出申请,那怕是口头申请,就可以去兼职办案了。”刘晰说,他记得当时南宁某中学有个老太太,退休后也去做了兼职律师,每次一上庭就和法官、检察官对骂,不了解法律的当事人,却认为她的水平很高,她还颇受欢迎。
那时,全南宁市只有一家公办的律师事务所——南宁市法律顾问处,所里有编制的律师才八九个,兼职的却有三四十个,其中大多是学校的老师。刘晰本人也是一所学校的老师,直到1989年,有传说称要取消兼职律师了,他才正式去考取了律师资格证。
今年71岁的曾修富1983年入行,他也是先做了半年多的兼职律师,到1984才正式调入南宁市法律顾问处成为专职律师,但那时他并不需要考证。曾修富说,我们国家从1986年开始正式实施律师资格考试,在此之前,只需通过组织部门的考核就可以了。
“有很多人,你正式调他去当律师,他还不愿意呢。”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王莹文解释说,上世纪50年代,许多律师都被打成了右派,当时人们认为律师是“为坏人讲话”的。上世纪80年代律师制度恢复之初,人们心里依然有阴影,甚至仍有人把律师看成坏人的代言人。
“那时普通老百姓对律师的认识也比较模糊。”刘晰记得,有一次他到农村去办案,村长向村民介绍他时竟说:“我们从南宁请来了刘法师,下面我们欢迎刘法师为我们讲话。”
【特点】主要替刑事案被告人辩护
曾修富说,当时国家对社会治安实行“严打”,比较流行的案件主要是刑事案件,比如杀人放火、强奸、抢劫、反革命罪、投机倒把罪、流氓罪等等,律师的工作主要是为这些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作辩护。他还记得,1985年,有10多个人在南宁市西关路百货大楼旁边,卖印有裸体人像的扑克牌,结果被认为犯了流氓罪,被起诉到了法院,他为其中一个人作了辩护。
曾修富称,当时律师们办的很多案子都是领导指定的。办案收费则实行国家定价,一般案件只收四五十元,特别疑难的案件可以收到百元左右。
【背景分析】律师制度曾是空白状态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卫福喜介绍说,我国的律师制度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设置律师的初衷,是为了给刑事案件被告人作辩护。人们由此认为,律师是“为坏人说话”的。1959年,律师制度被取消,此后20年,我国律师制度一直处于空白状态。1979年,国家发文件要求恢复律师制度。此后,司法部门从各机关抽调干部充当律师,组建起最初的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律师制度才得以重生。
从1979年到1989年这10年间,我国律师制度处于恢复重建阶段。在此期间,律师事务所属于国家所属的事业单位,律师也是占有国家编制的国家工作人员。由于受人员编制限制,当时律师队伍的规模很小。1980年1月,全区只有3家法律顾问处,共有律师49名。到1989年,律师事务所发展到了107家,律师有709人。
上世纪90年代:
依法治国需要
律师迎来春天
【经历】赶着大潮入了行
上世纪90年代初,在马山县某机关上班的杜培荣,偶然在《中国青年报》看到了一篇邓小平讲话,受到了很深的触动。邓小平在讲话中说:中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需要30万律师。
当时,律师制度恢复已有10余年,整个广西的律师数量只有1000人左右。杜培荣捕捉到了一个信息——社会很需要律师,这个行业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他跃跃欲试,但做律师需要经过律师资格考试,他是学理科的,没接触过法律,心里有些没底。
正在这时,杜培荣听说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他的一个同学也不是学法律的,已经考过了律师资格。杜培荣去“取经”,同学问他“记忆力好不好”,他说“好”;同学又问他“写字快不快”,他说“写不快可以练习”。于是这位同学便鼓励他去试试。
杜培荣这一试,整个人生改变了航向。1993年,他顺利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随后在1995年正式成为一名律师。
【特点】有纠纷才会找律师
刘晰律师认为,广西律师行业真正有比较大的发展,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这一方面得益于律师制度的改革,另一方面是由于当时广西边贸和北海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了大量的纠纷,需要律师去处理。
1993年入行的申素律师对此深有体会:“那时全民经商,大办公司,合同纠纷、买卖纠纷层出不穷。”与此相伴的是,金融借贷纠纷也不断涌现。因此,律师们变得越来越忙,有时候一年下来能办三五十件案,平均一个月就有好几件。
申素说,那个年代,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皮包公司”,闹出了不少的连环合同纠纷,“比如在防城港,一吨钢材你卖给我,我卖给你,签了几十个合同还没有出手。中间断一个环节,就引来一串纠纷”。
申素介绍,当时国家的法律体系渐渐形成,整个社会向“法治”转变,律师的作用变得重要起来,社会对律师的认识也逐步正常化。当时,已陆续有一些企业开始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不过从整体来说,此项业务微乎其微——报酬可以忽略不计,律师顾问发挥的作用也很有限。申素说:“当时律师的作用基本上还是帮人打官司,一般人往往出了事才想到找律师帮忙。”
【背景分析】公办律师事务所淡出舞台
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王莹文介绍说,1989年,国家开始推行律师制度改革,律师事务所从占用国家编制的事业单位,逐步被改成由律师自己出资兴办、自负盈亏的社会机构。1989年,广西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南华律师事务所成立。从此,国办律师事务所逐渐淡出历史舞台,合作所、合伙所成为主流。
制度改革后,律师不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变成了社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这大大激发了律师的积极性,收入水平也提高很多,吸引了许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律师行业由此得到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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