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此次业务研究委员会调整,新增和拆分的17个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委员报名工作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3日在“东方律师网”公开进行,共收到报名材料886份。
按照《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经过认真筛选,并由会长会议审议通过了研究会的委员名单(见附件)。
各研究委员会拟设主任1名,由在相应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理论和业务水准,有一定专业影响力,热心律师事业,具有较强组织和拓展能力的律师担任。
主任人选产生方式:
根据《上海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由本市执业5年以上并且在本市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副主任、合伙人的律师委员自荐,并经竞选或者推选产生,由分管会长报会长会议讨论通过,报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
主任候选人报名条件:
(一) 本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二) 执业5年以上;
(三) 在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副主任或合伙人;
(四) 能提供本人承办的5件相关案件材料。(诉讼案件提供判决书、非诉讼案件提供委托书,复印件即可)。
主任候选人报名方式:
凡有意竞聘主任的委员请于2010年2月28日前将竞聘报告及案件材料寄至律协业务部。
地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
邮编:200032
联系人:庄燕 潘瑜
电话: 64030000-108/140
报名律师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1:部分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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