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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规定组工干部违反“六条禁令”将被调离

    日期:2010-05-24         阅读:1,111次
 

怎样更好规范干部八小时工作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河北)保定市委组织部推行“六条禁令”,用铁的纪律规范组工干部言行,要求干部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心不贪、手不伸、嘴不馋。凡违反禁令者,一经查实,将被调离组织部门。

据了解,“六条禁令”针对组织工作特点而定,明确规定,凡打着组织部旗号拉关系、办私事,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参与赌博、酗酒滋事,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宴请,问题严重的;在干部工作中隐情瞒情、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工作中跑风漏气、泄露机密,造成不良影响的;到基层索要财物、报销费用、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的;生活作风不检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都将被调出组织部门。

配合落实“六条禁令”,该市建立了不良现象记录制度,凡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或迟到早退等损害组织部形象的行为都将被记录在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推行公信度测评制度,重点对市级组织部门处长(主任)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思想作风和自身形象等方面进行一次公信度测评,建立干部公信度档案,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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