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实施,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除非是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用的人员;涉密岗位的人员;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聘任用,并经各级政府人保部门同意的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必须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同时符合规定的条件,但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考试或考核的办法,考试科目或考核内容根据行业、专业以及岗位的特点设置。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原则上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不低于40%。笔试根据事业单位实际需求,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采取考试方法公开招聘的岗位,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如果有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等情况,《暂行办法》规定,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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