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08年7月,市高法院在全国率先开通全市三级法院院长邮箱时,市高法院负责人明确要求:各级法院院长,必须亲自阅看每一封寄到院长邮箱的邮件,并作出回复。
院长邮箱运行近2年来,各法院院长均把院长邮箱当成了与老百姓“零距离”沟通的桥梁,绝大多数院长对电子邮件都是亲自浏览、亲自督办。同时,各级法院还出台了文件,引进了邮箱批示办理软件,力争做到邮件反映的情况得到解决,咨询的问题得到解答,举报的事项得到核查。
最近,市高法院调查发现,因为此前公布的院长邮箱都是私人邮箱,法院院长人员更换,就必须更换新的邮箱,容易让老百姓发生混淆。加之近日发现,有人假冒“重庆高法院”的名义,在论坛上发布虚假的重庆法院民意沟通邮箱,误导了公众,混淆了视听,为此,市高法院再次统一公布全新升级的院长邮箱,升级后的院长邮箱将更加安全更加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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