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介绍,此次被终身禁驾的15人都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且构成犯罪。15名被终身禁驾的司机全部为男性,年龄最大的62岁,最小的27岁,驾龄均在2年以上,最长的驾龄22年。其中,有12人是在北京远郊区县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3人在近郊区肇事逃逸。
其中一名叫梁志刚的司机已经62岁,驾龄22年。2009年2月19日18时许,梁志刚驾车行至北京房山区一路口时,将一行人撞伤。梁志刚伙同他人将伤者遗弃在河北省涿州市,导致伤者不治身亡。经过法院审理,梁志刚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些司机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将终身不得再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了解到,自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已经有9批共225名持北京驾照的司机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被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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