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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已受理2353名肢残人员考试申请 交管部门已受理2353名残疾人考试申请137人领证

    日期:2010-06-21     作者:周斌    阅读:1,525次
   4月1日修订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允许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手指有残缺、听力有障碍等3类人员申领驾驶证,目前实施情况如何?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了解到,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为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开通“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受理2353名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考试申请,其中已有137名残疾人顺利通过考试并领取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据介绍,为保障新部令贯彻实施,公安部修订了业务工作规范,建立了专门考试题库,制作了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下发各地,并对驾驶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统一升级改造,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公、考试场所设置无障碍通道,优先安排考试,提供科目专用考试机位,方便残疾人办理各项业务。目前,辽宁、浙江、山东各地市均有医疗机构可以受理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体检业务,其中浙江已公布了77家可以受理残疾人体检的医疗机构名单。北京已经受理了86名听力障碍人员和784名右下肢及双下肢残疾人员的培训和考试申请,其中120人已通过考试并领取了驾驶证。

下一步,公安部将加强对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指导,督促做好残疾人考试工作,并要求各地积极配合交通、卫生等部门,做好相关残疾人培训和残疾人体检工作,为残疾人申领驾驶证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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