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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案事件若被网络热炒将追究公安机关责任

    日期:2010-06-19     作者:张毅力    阅读:2,964次
  

 案事件被网络热炒、新发生的刑讯逼供案事件,公安机关将被追责。(河南)省公安厅定10条“铁规”,明确十种情形将严肃追究责任。

昨日,省公安厅发布消息,今后,公安机关凡发生下列十种情况之一的都将受到严格的责任追究:一是发生影响重大的案事件;二是发生被省委政法委、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督察督办的案事件;三是新发生的执法过错案件;四是引起网络热炒的案事件;五是新形成的信访案件;六是新发生的刑讯逼供案事件;七是新发生当事人非正常死亡的案事件;八是监所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九是发生违规使用涉案车辆款物的;十是发生民警严重违法违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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