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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阳光基金”启动 向西部贫困地区输送法律服务

    日期:2010-06-17     作者:崔清新    阅读:1,790次
    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携香港著名影视演员吕良伟、关之琳及多位慈善企业家共同发起,为支持2009年启动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而设立的专项基金——“法治阳光基金”17日在京正式启动,首批启动资金为1100万元。

    据了解,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原因,我国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缺资金、少律师的问题比较突出。全国虽有15万多名律师,但大多数分布在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目前全国仍有213个县没有律师,有200多个县只有1名律师,贫困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十分困难,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为解决这个问题,2009年,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6个单位共同组织开展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每年从全国律师队伍和政法院校毕业生中招募一批具有奉献精神的律师和优秀学子,到全国无律师的贫困县和律师资源严重缺乏县开展志愿服务。

    随着“1+1”行动的深入开展,今年4月,香港演艺界人士吕良伟、关之琳分别和部分慈善企业家组成考察团特地到贵州省考察当地法律援助情况,并决定发起成立“法治阳光基金”。

    据介绍,“法治阳光基金”将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资助帮扶工作:一是派律师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者在无律师县设立“法治阳光基金志愿者工作站”,为残疾人、老人、妇女、儿童、母亲提供法律援助,每位志愿者服务1到3年;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编印法律知识齐全、浅显易懂的普法读本,组织志愿者送法入户,拍摄法律援助题材的影视片,通过集中宣传、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基层法律服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业务交流,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使他们能够担当起为当地贫困百姓提供法律援助的重任,从而让无律师县建立自己的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四是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专门资助项目所涉省(区)本地大学的法学专业优秀学生,鼓励他们毕业后参与到“法治阳光基金”项目中来,服务于无律师县,同时对在“法治阳光基金”项目中志愿服务两年以上的律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基金目前援助的重点是青海、贵州、宁夏等省(区)的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严重缺乏县。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会长顾秀莲出席了启动仪式并指出,希望专项基金启动后,基金会将围绕满足基层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加强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不断扩大基金的影响力,让更多的有志之士、爱心人士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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