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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局:今起机动车不挂牌行驶一律扣留

    日期:2010-06-13     作者:安然    阅读:1,019次
  从今天开始,交管部门对涉牌违法的管控力度再次加强。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凡不挂车牌就上路行驶的车辆,被民警查获后又无法提供相应证明,将一律扣留机动车。

从今天开始,北京市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套牌、使用假牌,不安装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目前,不挂车牌而上路行驶的车辆屡禁不止,存在极大的隐患。交管部门根据公安部相关要求,发现这些车辆后,将当场扣车。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很多司机为了逃避电子眼,将车牌摘下来放在车里。如果被查获时能当场提供车牌,并立即安装,则不必扣车,但仍然要按照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如果是新车,只要提供相应购车手续即可。

“摘下车牌以后,很多司机的心理状态就会发生变化,以前不敢做的违法行为,做起来毫无思想负担,很多人会变得肆无忌惮,给其他所有车辆和行人带来非常大的危害,这样的车很容易成为极大的交通隐患。”警方介绍,此次针对涉牌违法的查处中,交管部门将投入大批科技设备,如机动车套用号牌违法查处系统、车载移动执法终端、车载查询终端、无线POS机、电视监控等,发现违法车辆,会当即录入交管局“黑名单信息库”和“全国假牌套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

各交通执法大队的执法小分队将采取“利用机动车路口等灯时发现处罚、车载移动执法终端处罚、电视监控发现通知路面民警拦截处罚”等手段方法,提高查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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