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09年四川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6454件,同比上升11%,其中网络举报的数量同比上升了89%。2009年,四川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504件202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616人,渎职侵权犯罪408人。共查办大案926件、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要案104人,其中厅级干部12人,同比上升200%。在工程建设领域共计查办481件651人,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共计451件599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共计466件666人,查办涉灾职务犯罪案件共计120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4亿元。
去年以来查办的典型案件有:成都市政协原副主席周学文受贿案、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李萍受贿案、泸定县原县长苏晋昌受贿案、眉山市规划建设局原局长李学文受贿案等。
四川省检察院表示,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2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有追回赃款的案件,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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