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折令”被指行业价格垄断
2010北京图书订货会上,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三个协会发布了《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该规则规定,对出版一年内的新书,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实价销售,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
规则出台后引发了各方激烈争论,各大网络书店也并未遵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认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违反反垄断法。公开提出质疑,一是涉嫌价格垄断。二是限制竞争。三是行业组织利用制定行规或行业标准,以保护部分企业利益为目的,达成行业内部的价格统一规定,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中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法律禁止的相关垄断行为的规定。四、经营者利用行规协同联合定价行为,其直接后果是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网上书店折扣未定
黄国荣称,《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出台后收到了很多反馈,目前,三个协会正与发改委就新版的《图书交易规则》制定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具体来说,新规则的修改将与反垄断法保持一致。”
黄国荣表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在开始起草、制定的时候,我国的反垄断法尚未公布、实施。《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公布后,社会各界对于其中一些规则与反垄断法的理解产生了不同的歧义和看法。三个协会的理解与其他各界人士的理解不太一致,因此,《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的修改,就是不要产生与反垄断法不同的歧义。对于修改后的规则是否会规定一个让网上书店切实可行的折扣,黄国荣称,“现在还没走到那一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