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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政策:上市公司将被“综合监管”

    日期:2010-06-23         阅读:1,103次
  记者22日从山东省金融办、山东证监局获悉,山东省金融办日前与山东证监局签署了《上市公司监管合作备忘录》,共同建立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沟通机制、信息交流、共享、风险防范化解和维稳等一系列合作监管机制。

据山东证监局与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联合签署了《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了以监管合作备忘录为平台的银行、证券、保险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同时,山东证监局不断加强与省、市政府的联系,通过向省政府、有关地市政府发函、当面沟通督促、提供政策支持和有关建议等多种方式,在协同打击金融犯罪、股改、清欠、并购重组、退市风险防范等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

据介绍,山东证监局与省金融办共同签署上市公司监管合作备忘录,一方面有利于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山东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对于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合力效应、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促进辖区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监管合作备忘录,山东证监局与山东省金融办将共同建立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沟通机制、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相互协助机制、风险防范化解和维稳机制、合作调研机制、日常联系机制,并在共同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支持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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