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立法所涉及的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拟指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所需的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相关费用。
对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机构的规范和管理,是草案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草案规定,如果勘察设计单位未能按照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基本建设程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将可处该建设工程总设计费5%以上20%以下的罚款;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虚报工程造价、谋取非法利益的,可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回虚报工程款,并处虚报工程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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