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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7·1施行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抓好落实 建立网上消费投诉举报平台

    日期:2010-07-01     作者:姚芃    阅读:1,287次
     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浙江工商助动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省工商局出台八项举措服务网络交易的规范和发展。

据了解,浙江占全国网购市场份额一半以上。近年来,浙江工商服务浙江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浙江工商今天推出服务网络经济发展八项举措:

举措一、开通网民网上维权便利通道。在网站营业执照标识上设立网上维权专用通道,面向社会提供在线投诉举报、在线调解等各项服务。

举措二、设立营业执照网上亮照平台。目前浙江省已有3万家市场主体在其网站“网上亮照”。

举措三、开辟有关网络经济网上宣传窗口。开设信用警示栏目,发布网络消费预警信息等。

举措四、开展涉网市场主体户口自动建档,摸清浙江省网络经济和涉网市场主体发展状况,对网站开展分类服务指导,帮助网站提升改造,做强做大。

举措五、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网上巡查。重点查处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网上售假售劣、网络传销、网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举措六、指导涉网企业开展信用自律。

举措七、在去年工商帮助60多万家企业上网用网基础上,今年帮助指导提升100家网上市场。

举措八、逐步健全全省网络监管执法体系。省局已经建立了网络经营监管办公室,各地的三定方案也已经初步形成,将分级建立相应的职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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