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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可“变现”

    日期:2010-07-07     作者:朱青    阅读:1,253次
  为帮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安徽省合肥市近日出台《合肥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以申请把专利权这种无形资产“变现”来作为企业发展资金。

记者从安徽省科学技术局了解到,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自己拥有的专利权向担保机构作质押,由担保机构向贷款人提供担保,取得贷款人一定数额的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从而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为鼓励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担保活动,方案规定,担保机构在先行代偿担保债务后,即可向合肥市科技局申请兑现风险补偿金,经审查符合兑现风险补偿金条件的,由市财政局在一个月内将担保机构代偿担保债务50%的风险补偿金,一次性足额拨付给担保机构。同时,给予担保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额1%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为使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合肥市还适当放宽了贷款门槛。凡在合肥市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规定,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4%以上,近两年利润能够保持稳定增长或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利税率30%以上,企业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可持续的技术创新活动,有专门从事研发的部门或机构,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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