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成区一般不再新建法庭 “不得盲目新建法庭、坚决杜绝‘一人庭’、加大巡回审判方便群众打官司、派出法庭一律要配备司法警察……”昨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省高院对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从2006年至今,全省新建法庭184个,目前仍有27个法庭在建、130个法庭待建。对此,会议要求,今后在城市建成区、基层人民法院所在的城镇一般不再新建法庭。 因人员配备不足,很多派出法庭仅有一名法官“坐镇”,而这一比例高达60%以上!换言之,我省(云南)60%以上的法庭属于“一人庭”或“二人庭”,部分法庭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对此,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庭队伍建设,杜绝“一人庭”、“二人庭”,甚至有庭无人现象。 当前,法院中很多年轻人是从家门走到学校门再走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不熟悉国情、不熟悉民意,和老百姓没有感情。为此,今明两年,省法院要对全省的所有人民法庭庭长轮训一遍,要使他们经过学习,熟悉情况,尽快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法官。 同时,会议要求在1—2年内,逐步引入和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基础上的速裁机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和小额诉讼以速裁方式结案,降低上诉率,基本实现小额诉讼案件一审终结。 今后,基层派出法庭要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交通不发达的山区、半山区人民法庭应当确立以巡回审判为主的审判工作机制,当然也不能为了追求高巡回审判率而玩数字游戏。 会议提出,要适当扩大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把刑事自诉案件放到人民法庭审理,有条件的地方在与检察机关充分协调的基础上,还可以将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放到人民法庭审理,通过调解和解,促进这些案件的民事化处理。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重视派出人民法庭的安全防范工作,全省派出人民法庭一律要配备司法警察或安保人员,装备必要的警用装备和安保设施,建立与当地派出所的联防联动机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派出法庭法官职业安全前提下的诉讼活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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